发展新质生产力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之间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国有企业既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中坚力量,又是新质生产力发挥作用和实现价值的主要阵地。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和发展,也会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塑造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打造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引擎。
一
从实践看,国有企业改革已取得很大成效。特别是从2020年开始,国家制定并实施国有企业改革行动方案,使国有企业改革更加稳步、有效地加以推进。2020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老三年计划”),为前期改革规划蓝图的描绘制定了整体“施工图”,其时间跨度涵盖“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和“十四五”规划的前期,体现了政策措施的连续性,保障了改革的有序性。“老三年计划”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完成,使国有企业发生深刻变革。从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数据看,在强治理方面,党的领导嵌入公司治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国3.8万户国有企业建立董事会,实现了董事会应建尽建;在增活力方面,抓住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重点,以新型经营责任制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任期制、契约化管理覆盖逾8万户企业;在优布局方面,国有企业在有序进退中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其中4组7家央企实施战略性重组,新组建和接收8家央企,推动实施30余个央企专业化整合重点项目。
在“老三年计划”完成后,伴随改革红利持续释放,为深化提升改革效能,2023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新三年计划”)。“新三年计划”将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完善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机制、加快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放在首要位置,强调了国有企业在重点领域保障和国家战略安全支撑方面的关键作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重点也向着“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以及“打造现代新国企”的方向调整。比较来看,“老三年计划”主要聚焦于公司治理机制,深化劳动、人事、分配等方面的制度改革,推动企业间开展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旨在提高运行效率和激发内在活力;“新三年计划”主要聚焦大力推动功能性改革,巩固制度性改革成果,持续完善改革推进机制等,旨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新三年计划”契合了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是国有企业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础和依据。
自“新三年计划”开展以来,我国在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进原创技术策源地布局和建设以及深化中央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合作等方面,均取得积极成效。从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发布的数据看,计划开展以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完成投资2.18万亿元,同比增长32.1%;市场化推动29家企业集中签约,推动25组专业化整合项目;中央企业研发经费投入1.1万亿元;举办13场共链行动,带动超5000余家企业。这些数据表明,国有企业的活力、影响力以及牵引力在改革进程中均得到进一步加强,这为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准备了良好条件。今后,需要使“新三年计划”的实施和落实更加符合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国有企业应成为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自觉把深化和提升国有企业改革的行动落实到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目标上来。
二
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应从新质生产力的构成要素入手,培育和发展高素质劳动者,促进高技术劳动资料和高效能劳动对象的不断形成。
培育和发展高素质劳动者。高技术劳动资料是靠高素质劳动者操作运用的,高效能劳动对象是靠高素质劳动者来把握作用的,因此高素质劳动者是生产力当中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聚焦培育和发展高素质劳动者,为高素质劳动者创造力的发挥提供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机制,以薪酬个性化定制、明确的发展前景等,搭建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引进平台;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动态优化激励机制,探索以虚拟股权激励、利润分享激励等方式,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为高技术劳动资料的产生提供有力支撑。高素质劳动者要靠高技术劳动资料产出成果,高效能劳动对象要靠高技术劳动资料体现价值,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效能劳动对象是由高技术劳动资料联结的。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升级和改造高技术劳动资料。坚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方向,探索建立“一体化、少件化”的技术平台、创新知识共享平台,实现全领域、全链条知识共享;构建便于数字化、智能化劳动资料发挥优势的组织架构和组织形态,探索构建更为扁平化的公司治理模式和组织管理机制,提升业务效率。
为高效能劳动对象的迭代更新提供坚实基础。劳动对象尤其是高效能劳动对象的不断拓展和延伸,是撬动科技创新的“杠杆”,其元素的拓展、规模的扩大以及程度的延伸,都将进一步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拓展和延伸高效能劳动对象。夯实数字化、智能化基础,加强新型生产要素的市场开发、有效供给以及流通渠道建设,加大创新力度,以利于新型生产要素发挥更大效用并使新型生产要素向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培养和造就能够创新生产要素和应用新型生产要素的复合型人才,以利于新型生产要素的更新换代;强化监管,完善治理体系,保障新型生产要素的安全稳定流通。
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尽管新型生产关系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过程,但并不意味着新型生产关系就是伴随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而自发出现的,它仍然需要人们在发现规律、遵循规律、运用规律的基础上,主动探索,积极实践,自觉地加以把握。新型生产关系的形成和发展,不仅是理论命题,而且是实践命题,更是改革命题。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必须破除体制上的障碍、机制上的梗阻和政策上的短板,促进新型生产关系的形成。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国有企业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同头部民营企业和创新型民营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出台人才跨领域、跨地区、跨体制顺畅流通的一揽子政策,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策体系,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强化国有企业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建立与现代新国企相符合的人才激励制度,充分释放人才活力;完善国有企业创新创造容错机制,允许国有企业在科技创新和产品研发等方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给予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一定的试错空间,在创新创造中涵养“工匠精神”。
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国有企业在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和安全支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建设科技强国、制造强国的目标要求相比,目前仍存在创新成果数量有待增加、质量有待提升,以及科技投入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成果转化效率有待提高等不足。为此,应鼓励国有企业依托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重大项目,建立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平台单位,以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和共享平台为载体,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完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有目标、有针对性地进行研发投入,进一步优化成果转化机制,改善成果转化生态,健全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强化国有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的主体地位,突出国有企业在产业链、供应链等领域“链长”的责任担当,以开放、协同、引领的姿态去带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使国有企业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深化考核及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我国的国有企业始终发挥着支撑国家战略、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的功能,同时发挥着维护国家经济稳定和参与市场竞争等方面的价值,这两方面是密切联系、相互统一的,也是国有企业深化考核及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的落脚点。应坚持对国有企业授权与监管并重,完善国有企业授权经营体制,进一步细化国有企业授权放权清单,加快政府监管职能转变,以“放”“管”结合的方式,提高国有企业运行的灵活性,提升国有资本运用的有效性;坚持国有企业分类考核,探索重点项目的单独考核模式,根据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行业特点等,制定差异化考核措施,设置能够反映价值创造能力的考核指标,使国有企业在制定发展战略、布局技术路线及创新产品模式等方面形成差异化发展路径,实现短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的统一。
(分别系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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