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戴宏伟(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并对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点和路径做出了具体部署。我国地域辽阔,行政区划较多,大中小城市数量多,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在创新资源、要素禀赋、产业基础等方面也各具特点,必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各地条件不同,需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各地的创新资源不同。科技创新对于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起主导作用。而创新必须具备相应的创新条件和资源,需要汇集科技人才、科技设施、科研机构等各种创新要素。各地由于科研条件不同,创新水平差异较大,假如都集中在少数几条赛道上,一方面会造成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导致全国总体创新效率降低,另一方面对于一些后发地区也会造成“欲速则不达”的后果。正是因为创新资源、创新水平的不同,各地需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各地的城市化水平不同。城市创新实力、创新成果会影响到国家整体创新实力和竞争力。尤其是中心城市承载着引领区域创新发展的重任,其创新活动和成果不仅能影响周边地区的发展,还在全国范围内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可以有效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因此,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既与一地的城市化水平有关,又与其空间布局及区域发展密切相关。因此,发展新质生产力应坚持因地制宜和协调发展理念,注重与当地城市群发展水平、空间结构布局、区域协调发展相适应。要围绕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等,优化新质生产力布局,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
各地的要素禀赋不同。新质生产力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因此,实现创新要素的优化组合和高效配置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要条件,这就要求必须依托中心城市、都市圈、城市群等要素承载空间形式,促进要素“便捷化流动、网络化共享、系统化整合、协作化开发和高效化利用”。但由于东中西部地区、大中小城市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管理、信息等要素禀赋上具有不同特点,需要根据其生产要素数量、结构的比较优势,有针对性地制定不同的科技攻关和产业方向。
各地的产业基础不同。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既是催生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新质生产力水平的具体体现。后发地区要在新一轮区域竞争中脱颖而出,也必须依靠产业的转型升级。但区域产业升级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综合考虑所在地区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劳动力数量及质量、资本实力、技术水平、产业基础等各方面的因素,制定恰当的产业政策扶持当地产业发展。因此,各地在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时也必须基于比较优势,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分类推进,不能简单地“一把尺子量到底”或“胡子眉毛一把抓”。
把握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点抓手
坚持以创新驱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科技创新,创新驱动是高质量发展的一个本质性特征。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尤其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重要领域“卡脖子”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和突破,才能真正实现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要根据顶层设计统筹未来产业、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的关系。一方面,要加强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创性、颠覆性、关键性科技创新,以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为突破口,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另一方面,也要注重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特别是对于中西部地区来说,由于传统产业在其产业结构中仍占据相当的比重,简单抛弃传统制造业大搞新兴产业既不应该,也不现实。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在产业链条上形成错位分工与差异化发展,形成类型多样、动态调整、分工有序的高质量现代产业体系。
要发挥中心城市的创新增长极作用。中心城市凭借其科技优势为腹地及周边区域提供科技创新活动,并对周边区域的创新及发展产生影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区域空间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在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因此,中心城市和城市群作为主要空间载体,应率先进行科技创新并带动区域协同创新,进而促进区域产业升级与高质量发展。在我国建设现代化国家进程中,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创新职能、创新能力,以中心城市科技创新辐射带动城市群协同创新与高质量发展,既是我国整体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环节之一,又是以新质生产力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要进一步发挥好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引领提升中心城市创新能力及其城市群的协同创新能力,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要激发企业创新的主观能动性。企业是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在长期、激烈、纷繁复杂的市场竞争中,对于市场变化、生产规律、创新趋势有着深刻认识,对于企业生产力的发展有着各自的谋划。要出台相关政策激励、保护企业的创新意识,注意以市场手段引导企业创新,并把培育有核心竞争力的优秀企业作为各类经济政策的重要出发点。
要促进城市群协同创新。从创新发展规律来看,城市群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协同创新是城市群的核心功能之一。由大中小城市组成的城市群,既有利于城市间优势互补及分工合作,又有利于创新效率的提高及协同创新。要实现大中小城市协调和高质量发展,必须发挥科技创新对不同类型城市产业升级的带动作用,必须借助城市群的协同创新优势、创新集群优势、组团发展优势。在科技创新速度加快、产业细分与融合并行的新形势下,地区间、行业间协同创新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城市群体现了由要素集聚、产业集聚向创新集聚的拓展和延伸,集群协作、组团发展、协同创新是城市群的主要优势与重要职能。因此,在“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在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和“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大背景下,必须着眼于城市间发展条件差异及大中小城市比较优势,以城市群协同创新为动力,以空间科技联系及产业分工合作为路径,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
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既需要政府超前规划引导、科学政策支持,也需要市场机制调节、企业主体不断创新,需要高效整合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构建有效的科技创新体制。这就要求知识、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能够跨省、市自由流动,企业跨地区进行专利合作,才能整合创新资源、提升创新绩效。各地在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过程中,一方面应注重培育本地的“创新禀赋”,即注重高质量创新、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保护居民的创业热情、增强民间投资活力、增强产权保护意识和产权保护力度;另一方面,要大力破除创新主体合作壁垒、构建多方联系通道,降低创新要素的汇聚及配置成本,实现区域间、企业间创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在全面合作中充分释放各创新主体发展潜力和带动能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快速、健康发展。
【本文系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课题(20ZDA31)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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