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世班禅大师关于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不懈探索
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是深受藏族人民爱戴的一位卓越的宗教领袖,十世班禅大师的一生,是为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领土完整、反对国家分裂而奋斗不息的一生,是为国家富强和民族兴旺而辛勤操劳的一生,是同中国共产党真诚合作、肝胆相照、患难同当、荣辱与共的一生,是为弘扬佛法、引导信教群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严格教规教律,为人民大众谋求幸福的一生,是为统一的多民族的祖国大家庭繁荣昌盛、众生幸福、长治久安,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殚精竭虑、无私奉献的一生。
图为班禅大师为信众摸顶祝福。(图片翻拍自《十世班禅大师 刘隆摄影集》)
作为一位杰出的宗教领袖,十世班禅大师一生都在探索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正确道路。在我与十世班禅大师将近40年的接触过程中,深深感到:大师对佛祖释迦牟尼有着虔诚的信仰;对佛教(不只是藏传佛教)有着深厚的感情;有着强烈的宗教意识。正因为这样,大师非常虔诚、非常强烈地热爱自己所信仰的佛教,为保存法统、弘扬佛法,献出了自己毕生的精力和智慧。他继承格鲁派始祖宗喀巴大师的法统,坚持改革,兴利除弊,从有益于人民利益出发,努力探索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道路,努力把佛教“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教义与爱国主义精神结合起来,把“普渡众生”的宏愿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协调起来。
解放前的西藏社会,是一个领主庄园制的农奴社会,主要的生产资料——全部土地、牧场和绝大部分牲畜都属于 “三大领主”,即官家(地方政府)、寺院和贵族。据当时有关方面公布的统计数字,这三种农奴主、包括他们的家属子女,只占西藏100万人口中的5%左右。所有的农奴都没有自己的土地,大部分牧民都没有自己的牲畜,只能为农奴主和牧主劳动。他们自己,连同他们的子女,世世代代都分别隶属于不同的农奴主和牧主。
由于农奴主实行掠夺式的超经济剥削,农奴的收入一般都难以维持最起码的生活,因此不得不向农奴主借高利贷。高利贷实行利滚利的累计法,大批农奴所欠的债务根本无法偿还,有许多所谓的“子孙债”,以至有拖欠了几代人、数百年的债务。政治上的人身依附,生产上的掠夺式盘剥,以及高利贷剥削,像三条凶恶的毒蛇,紧紧缠绕在广大农牧民身上,广大农牧民群众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
过去寺院的统治者几乎都是农奴主。寺院在高利贷和商业方面对于农奴和牧奴的剥削,比官家和贵族更苛刻。有的寺院内还设有各种刑具和牢狱,对于农奴、牧奴和下层僧人可以任意处罚,其残酷程度同别的农奴主对农奴和牧奴的处罚没有什么区别。
寺院和贵族各占西藏全部土地和牧场的30%左右,其余的40%左右属于地方政府。在三大领主中,贵族是核心,他们又是连接官府和寺院的枢纽。概括起来讲,旧西藏实行的是以封建庄园制经济为基础、贵族农奴主和上层僧侣对广大劳动人民联合专政的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它又与封建迷信和原始的“神判”制度相结合,与欧洲中世纪的农权制度一样黑暗和落后。
这种黑暗、腐朽、落后的社会制度,严重地阻碍着西藏社会的发展,不但经济凋敝,文化落后,连人口也逐年下降。而极少数农奴主,吮吸着广大劳动人民的血汗,过着骄奢淫逸、腐朽无耻的寄生生活。
改革黑暗、腐朽、落后的封建农奴制度,建设民主自由的社会主义新西藏,促进藏族社会的发展,使西藏人民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完全符合藏族人民的心愿和根本利益,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1949年9月青海解放到1959年3月,建国之初的五十年代,少年十世班禅把主要精力用于学习、钻研佛学经典方面,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丰富,领导能力的提高,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西藏工委领导下,他利用自己特殊的身份,帮助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保卫国防,向广大僧俗人民宣传《共同纲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宣传共产党、人民政府的宗教政策和民族政策,消除宗教界人士的思想顾虑、抵触情绪和恐惧心理,清除帝国主义势力和分裂主义分子在宗教界上层人士中的影响,团结宗教界人士,建立广泛的反帝爱国统一战线,为顺利进行民主改革,建设新西藏,做出了别人无法替代的贡献。
1959年3月到1962年,在西藏进行民主改革、废除封建农奴制度的同时,在寺院开展了以“三反”(反叛乱、反特权、反剥削)为重点的宗教改革。在这场改革中,十世班禅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向中央和西藏工委提出,首先在日喀则地区,在扎什伦布寺进行宗教改革试点,以便取得经验,向全区推广。
在“三反”运动取得重大胜利,基本上废除了寺院的封建特权和封建剥削之后,十世班禅又领导寺院进行民主管理的试点,1960年在扎什伦布寺成立了民主管理委员会,十世班禅担任第一届主任委员。这是藏族历史上第一个以贫苦僧人为主体、经广大僧众民主选举产生的管理机构,在藏传佛教发展的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十世班禅提出的寺院改革的基本原则是:
坚持宪法进寺院,进行民主管理;广大僧尼既要爱国守法,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又要充分尊重和照顾寺院本身的特点,保证僧尼能够进行正当的宗教活动和对佛教经典的学习和研讨。60年代初,十世班禅领导的扎寺民管会,在团结广大僧侣,稳定社会秩序,推进民主改革,保护寺院、保护爱国守法的广大僧侣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西藏这样一个特殊的社会环境里,只要寺院稳定,社会就能基本稳定。
1961年1月23日,毛主席会见十世班禅并同他亲切交谈。在讨论西藏工作时,毛主席对十世班禅的这些主张给予充分肯定,毛主席说:“宗教问题上你是行家里手,你提的主张很好,就按你的办。”对十世班禅提出的要有三千僧人专门学习研究佛学经典,他们的生活由政府包起来的意见,毛主席说,赞成有几千人学经,成为佛学知识分子。
回到西藏后,十世班禅在主持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工作期间,贯彻执行宪法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实施他所主张的宗教寺庙民主改革的各项原则,为废除宗教寺庙的封建特权、封建压迫和剥削制度以及寺庙内部等级森严的封建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制度,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民主改革开始不久,十世班禅就曾提出要保护贫苦喇嘛的正当利益,尤其要保护丧失劳动力的老、弱、病、残僧尼的利益,使他们的生活不因宗教改革而受到影响,相反,随着旧的社会制度的改革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与广大翻身农奴一样,他们的生活应该不断有所改善和提高。只有这样,才能在广大信教群众身上,显示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有说服力地证明新社会比旧社会好,改革后比改革前好。
针对当时在宗教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实际情况,班禅大师通过周总理向毛主席、党中央反映西藏和其他藏区的情况,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在谈到宗教问题时,班禅副委员长提出五项原则:
一、寺院放弃剥削压迫;
二、实行民主管理;
三、宪法进寺院,执行政府法令;
四、喇嘛参加劳动;
五、对各教派专门从事研讨佛学和老弱喇嘛的生活由政府负责解决。
1962年7月20日,周总理在接见班禅副委员长、张经武、张国华、阿沛、帕巴拉等在京的西藏领导人,听取汇报,在谈到班禅大师对宗教改革的建议时,周总理对五项原则表示赞赏。周总理风趣地说:“在外交上,我们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国际上叫作‘潘查希拉’。大师提出的五项原则,也可以说是我们在宗教工作方面的‘潘查希拉’,是有创造性的。”周总理强调指出:“这是大师的一个创造。“
十世班禅的这些意见,也得到喜饶嘉措大师的支持。喜饶嘉措大师还在他领导的中国佛教协会和甘、青、川、滇藏区,积极宣传和实施这些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十世班禅提出这些建议时,年仅23岁。西藏进行民主改革和宗教改革也才两年多。有人说,这些主张和建议,是大师身边,或身后的人提出来的,有高人指点。当时我也在大师身边做一些翻译工作,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大师身边和身后没有能够提出这种见解的人,更没有什么“高人”,完全是大师自己思考的结果。这说明十世班禅是一位早熟型、睿智聪慧的杰出人物。
1978年十世班禅复出到大师圆寂,恰恰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改革开放的10年。这期间,为了恢复和发展由于“左”的错误而遭到严重破坏的宗教政策,为了开放和维修寺院,保障群众正当的宗教活动,班禅大师殚精竭虑,劳累奔波,付出了大量心血。
十世班禅大师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不只是宗教界本身的事情,而且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是贯彻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改革开放的需要,对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反对国家分裂,维护全社会的安定团结,具有重要意义。
十世班禅大师同时又指出,为了保持法统,弘扬佛法,不仅要从政治上纠正“左”的错误,还要继承宗喀巴大师的改革精神,不断完善宗教自身,使之能够适应时代发展的趋势和人民群众的需要。
这一时期,班禅副委员长用很大的精力专门探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如何开展正当的宗教活动这一重大课题,他认为这既有理论意义,又有实际意义。1982年,在中央有关部门和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的支持和指导下,大师亲自领导了扎什伦布寺的整顿工作,并选举产生了新的民主管理委员会。1985年11月,大师提出了《关于在扎什伦布寺进行社会主义条件下寺院管理试点的建议要点》,继续他从1960年开始的在寺院进行民主管理的试验,经中央和有关部门批准,正式开始实施。1987年8月,大师到日喀则视察,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总结试点经验。在大师直接领导下,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十世班禅大师反复强调,佛教教义的核心是诸恶莫作,诸善奉行,清净我心,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广积功德。根据佛教“普渡众生”“积善积德”的教义,宗教界应该多做有利于国家、有利于民族、有利于人民的好事情,而不能一味地从教民那里领布拖,收供奉。大师说:在这方面,佛教不如基督教、天主教和其他教派。现在维修寺院,也不要太豪华,太奢侈。大师多次指出:我们修复开放寺庙,主要目的是满足广大信教群众宗教活动的需要,继承和发扬佛教教义。寺院不在多少,而在于能否成为继承和发扬佛教教义的场所,能否成为按佛教教义弃恶积善、自制利他的场所。
十世班禅大师提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寺院是国家公民中宗教职业人员组成的群众性集体组织,寺院和在寺僧众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与此同时,僧尼大众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寺院的主要职能仍然是宗教活动场所,佛教修持场所,佛教知识分子培养场所,佛教文化艺术传播场所,同时又是历史、文物、民族传统文化的保存场所,旅游场所以及社会基层组织。
十世班禅大师把寺院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功能,概括为七个方面。这些观点,就是现在看来也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更值得注意的是,早在上世纪80年代,十世班禅大师就提出,以寺院为依托,开展必要的旅游观光活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大师认为,这对带动藏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增加农牧民群众的收入,促进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说明十世班禅大师不但并不保守,而且具有超前意识,能够与时俱进。
十世班禅大师提出“以教治教”“寺要像寺”“僧要像僧”的原则。他认为僧尼不在于人数多少,而在于素质是否纯正,在于能否严守教规教律,按照闻思修、讲辩著等基本要求,进行显密二宗的传授和修持,真正按照佛祖释迦牟尼和宗喀巴大师的教诲,把佛教教义继承下去。
十世班禅大师还倡导要逐步实行“以寺养寺”,以减轻国家和群众负担,并对社会有所贡献。僧尼适当参加生产劳动,不但可以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也有益于身心健康。
图为班禅大师在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院长办公室。(图片翻拍自《十世班禅大师 刘隆摄影集》)
在十世班禅大师倡导和主持下,经中央批准,在北京创办了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大师亲自担任院长,目的是为培养政治上热爱祖国、宗教上有较高造诣的佛学知识分子。1987年9月1日,在西黄寺举行隆重的开学典礼,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政协主席邓颖超、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习仲勋等领导人出席,表示祝贺和支持。大师在开学典礼上发表重要讲话:“培养僧才,绍隆佛种,是我们佛教徒担荷如来家业的一件大事。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将造就政治上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宗教上严守戒律,具有佛学基础知识和现代科学知识的宗教职业人员。”大师要求学员们“发大心,立大志,树伟大理想,为‘庄严国土、利乐有情’而奋斗。”大师说:“藏传佛教有1300多年的悠久历史,具有哲学、天文、地理、医学、绘画、音乐等方面的丰富内容,是祖国文化宝库中光辉灿烂的一部分。藏传佛教学术研究为我国在国际上赢得过崇高声望,我们就是要继承发展这一部分文化,无愧于先人,对得起后人。希望你们珍惜这个良好的学习机会,刻苦学习,使自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做到德才兼备,学修并重,将佛的法慧大宝,持、理、弘扬;对广博似海的显、密二宗理论,讲、辩、著作,精通大小五明,并懂现代科学知识,树立自尊、自爱、自强的良好作风。先哲说‘法门无量誓愿学’,希望你们广学多闻,为促进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这个共同目标贡献力量。”
图为班禅大师亲自主持扎什南捷开光典礼。(图片翻拍自《十世班禅大师 刘隆摄影集》)
活佛转世制度是藏传佛教不同于其他教派的一个重要特征,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在西藏进行民主改革和宗教改革以后,如何实现活佛转世制度,是一个特殊的、重要的问题。十世班禅大师十分关心和重视这一问题。1989年1月,大师前往扎什伦布寺参加“班禅东陵扎什南捷”开光大典。大典刚刚结束,大师于1月24日召开宗教界人士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就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如何搞好寺院的民主管理和活佛转世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这充分说明十世班禅大师作为一位卓越的宗教领袖,始终在思考这些问题,与时俱进,探索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这一重大课题。令人感到痛心的是:仅仅三天后,大师因操劳过度,骤然辞世,驾鹤西归,留下永久的遗憾!
2019年1月18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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