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明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将实行为期10年的禁捕。农业农村部近日通报,目前,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
根据中央部署,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将实行为期10年的禁捕。截至今年7月底,通过逐船逐人登记造册,农业农村部最终核定沿江10省、市退捕渔船11万多艘、渔民23万多人,摸清了退捕渔船、渔民底数。农业农村部长江办政策规划处处长衣艳荣介绍:“截至9月上旬,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船回收处置率达到了95%,应该说年底前完成全面回收处置能够确保。”
目前,退捕渔民的安置保障工作也正有序推进。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三里乡爱国村村民张庆龙此前以在鄱阳湖打鱼为生。退捕上岸后,在村委会的帮助下,张庆龙转产从事黄鳝养殖产业。张庆龙说:“村委会会请专家到我们现场去指导,村干部会带着我们一起搞销路,像这样我们就不担心卖,做起来也比较有信心。”
发挥退捕渔民水产捕捞等技术专长,大力发展涉鱼产业是各方解决上岸渔民就业问题的有效方法之一。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表示,目前相关部门正加快推动船网回收处置、补偿资金发放、渔民转产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韩长赋介绍:“有条件的地区抓紧出台参照被征地农民标准把退捕渔民纳入社会保障的具体政策措施。拓展渔民就地就近转产转业空间,实施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每个退捕渔民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有相对固定收入。”
据了解,目前各地配套资金比6月底增加了30.55亿元,退捕渔民已落实社保和转产就业比例分别为60%和50%。与此同时,经过公安、渔政和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非法捕捞也得到初步遏制。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禁止交易长江流域非法渔获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公告,要求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详细] -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明年起禁捕十年(权威发布)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 [详细]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