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代表团分组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
3月7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四川代表团在驻地举行小组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
分组审议现场,代表发言踊跃,一致表示完全赞成立法法修正草案。大家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将立法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统筹谋划推进,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推动我国立法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党的二十大对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出新的要求。这次对立法法作出修改完善,对于进一步健全立法体制机制,规范立法活动,为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制度支撑,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代表们认为,修正草案指导思想明确,修改内容重点突出,制度设计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旗帜鲜明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有利于通过法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民主立法原则,明确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有利于通过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坚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明确合宪性审查要求,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立法程序和工作机制,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权限和程序等,有利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完善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创新的体制机制,有利于更好推动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
代表们认为,修正草案经过各项法定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已经比较成熟。大家相信,修改完善的立法法必将推动立法工作再度提质提效,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大家表示,作为全国人大代表,要始终站稳政治立场,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颁布实施后,将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宣传和贯彻落实,同频共振谱写良法善治的崭新篇章。(川报集团特派记者 张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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