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来 排查整治隐患241万余项
四川全省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2022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32起、死亡828人,与2019年相比减少了482起、507人,分别下降36.7%、38%。其中,发生较大事故18起、死亡68人,与2019年相比减少17起、55人,分别下降48.6%、44.7%。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被国务院安委会考评为“优秀”等级。
今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四川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新闻发布会上,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厅副厅长王峰介绍,自2020年4月,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以来,统筹推进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全省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全面加强,抓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能力持续提高。
王峰说,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共派出检查组40万余个,检查单位214万余家,排查整治隐患241万余项,累计整改率94.5%,责令停产整顿8741家,暂扣吊销证照企业806家,关闭取缔649家,约谈警示33122家,联合惩戒1283家,移送司法机关412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据了解,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得到健全完善。四川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梳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形成了一批四川特色的制度成果:出台全国唯一一部专门针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制定印发了《四川省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四川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四川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处理及挂牌督办办法》《关于建立“两书一函”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文件,逐步完善全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在制度健全完善的过程中,全川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四川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印发实施意见,进一步压实属地、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印发《四川省省级部门及中央驻川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明确74个省级部门(单位)以及党委政府、园区党工委等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印发《关于明确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确定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储能电站、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严防安全生产监管盲区;推广设置水电站首席安全官、安全员,推行矿长安全工作考核记分、危化企业安全承诺,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目前,四川探索形成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省安办瞄准危化、煤矿、非煤矿山等高危重点领域,汇集应用现有的18个涉安信息系统,搭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平台,每日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实时报警处置、预警信息发布、管控措施跟踪落实,累计研判较大风险254条,预警规避重大风险61次。全省各级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方式,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梳理建立台账,逐一限时整改销号,动态清零问题隐患,将风险管控在隐患之前,将隐患治理在事故之前。
四川省执法工作也更加精准有力,其中综合执法改革、典型执法案例报送、“互联网+执法”系统推广应用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开展量化考评,为全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贡献了四川经验。全省持续改进执法方式,将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创新推行“示范式”“交叉式”“帮扶式”等执法新方式,有效提升执法检查质效。三年来累计出动执法检查组16.2万余个,发现隐患47.6万余项,立案查处4.8万余起,处罚款5.74亿余元。
当前,全省以示范创建为抓手,持续打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成都市大力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加快建设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智慧蓉城运行管理平台等重点项目,加快汇集城市安全物联感知数据。全省深入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攀枝花市东区等6个县(市、区)率先创建省级示范,24个城市正在积极争创。省政府将安全社区建设纳入民生工程,省财政共计下达安全社区以奖代补资金2.43亿元,累计推动1006个社区开展创建,全省基层基础不断稳固夯实。
会上,王峰也谈到,虽然全省三年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安全生产工作上仍然存在一些差距,个别企业行动成效还不够明显,一些突出隐患问题还没得到根治解决,安全风险依然不可忽视。同时,新行业、新领域、新业态不断涌现,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中潜藏着许多新的安全风险,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下一步,四川将严格落实“两个根本”要求,持续巩固三年行动的成果,着力从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研判管控,以及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4方面入手。全省围绕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建设,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推动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安全,营造人人关注安全、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推动全省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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