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用短视频过度消费未成年人
【影视锐评】
作者:杨杉(中国电视艺术交流协会会员)
两岁萌娃坐在婴儿餐椅上拍吃播视频、九岁小女孩对着镜头盘点护肤品、四岁小朋友配合爸妈拍摄一条条带广告植入的搞笑段子……各大短视频平台上,对未成年人的变相消费现象愈演愈烈。尽管在2021年7月,中央网信办已经启动专项行动严查16岁以下未成年人出镜直播,国内各大直播平台都不再为未成年人提供直播通道,但是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墙仍有漏洞。短视频中存在的这些以“网红儿童”牟利、过度消费未成年人的现象,就是让人触目惊心的事实。
早在2020年,三岁女孩佩琪因拍吃播视频被喂到70斤的事件就曾在网上引起热议,随后该账号被平台采取了封禁措施。但类似这种利用孩子拍短视频牟利的账号并没有在网上销声匿迹。据笔者近期观察,某短视频平台上一个以两岁半的双胞胎为视频主角的账号,粉丝超过100万,作品多达4300多条,内容大多是给孩子吃零食、试衣服等,账号主页“商品橱窗”里则挂着994件“视频同款”。同类账号中,更有年仅一岁半的幼儿,坐在宝宝餐椅上“品尝”堆成小山的各类小零食。
这些孩子连话都还说不清楚,却早早成为了爸妈卖货的“好帮手”。而那些年龄更大一点,已经熟练说话、模仿的孩子,则有了更离奇的经历。某短视频平台上,4岁“网红萌娃”每天表演与父母斗智斗勇的搞笑段子,吸引了3700多万粉丝,200多条搞笑视频中大多数都有商品广告植入,其父母还在平台定期直播卖货。另一主打生活分享的平台上,一名9岁的小学生每天出镜表演“沉浸式护肤”,账号主页赫然挂着标签“美妆博主”。评论区网友都忍不住留言问:“让这么小的孩子抹这么多护肤品,真的好吗?”
为什么短视频会如此消费未成年人?背后离不开商业利益的推波助澜。广告界有一个吸引消费者注意力的“3B”原则,分别代表着Beauty—美女、Beast—动物、Baby—婴儿。在短视频平台的传播机制中,这一原则同样适用。天真可爱的儿童形象,符合人类关注自身生命的天性,容易赢得平台用户的浏览和关注。但随着同质化内容的增多,简单的“萌娃日常”无法获得巨大流量。为了吸引眼球,赚取商业利益,不少账号开始“另辟蹊径”,追求“猎奇”内容。于是这些稚嫩的孩童要么在不知不觉中就成了“带货主播”,要么小小年纪被引导着说与年龄不符的话、做着与年龄不符的行为。短视频平台上的“晒娃”早已超过了正常分享的界限,在各种粉丝流量、商业利益的裹挟下逐渐走向畸形。
这种短视频乱象背后受危害最为严重的,无疑是被推到镜头前的这些孩子们。不停“试吃”各种零食的孩子健康易受影响;按照写好的脚本说着网络流行语的孩子,身心和行为可能会有过度成人化倾向;还有那些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穿搭、护肤的小“网红”,过早地陷入“外貌焦虑”的环境中,对孩子们日后成长过程中的价值观和心态都会产生不良影响。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必须受到保护。这些家长在商业利益的诱惑面前,是否已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个人隐私抛在脑后?成百上千条视频的拍摄和传播,将孩子的隐私弃而不顾,那些低年龄段的幼儿甚至都还不认识摆在面前的相机镜头,更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动成为了一件件商品的代言人。等到孩子长大,具备更强的自我和隐私意识后,这些视频会对他们产生多大的伤害,我们都无法想象。
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墙必须筑牢,这种利用短视频过度消费未成年人的现象必须制止。近日,文旅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部分网络文化平台利用“网红儿童”牟利等不良现象和问题,提出要严管严控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表演,对出现未成年人单独出镜或者由成年人携带出镜超过一定时长且经核定为借助未成年人积累人气、谋取利益的直播间或者短视频账号,或者利用儿童模特摆出不雅姿势、做性暗示动作等吸引流量、带货牟利的账号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该《意见》的发布打响了这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网络“阻击战”。为了抵御短视频对未成年人的过度消费,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除了相关部门的政策引导之外,平台和家长都要自觉履行好自身的主体责任。对于平台来说,从严把关势在必行。不仅要继续守好对未成年人的直播出镜限制,更要对用户发布的短视频作品中涉及未成年人的内容严格审核、筛选,对过度消费“网红儿童”的账号采取封禁措施。而对于家长来说,如何用好手中的数字传播权利更是不能不上的一课。家长们需要更加严谨地学习和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孩子营造一个安全、清朗的成长环境,断不能为了商业利益将自己的孩子作为“牟利”的工具。比起短视频中的“网红儿童”,社会更需要的是合格、称职的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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