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司法部门试办“电子债权凭证”
中新网7月1日电 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台司法部门7月1日起,选定台北、新北、高雄地方法院试办金融机构债权人声请核发“电子债权凭证”服务,为期3个月。金融机构债权人持债权凭证以外的金钱债权执行名义,可向上述三所法院声请核发电子债权凭证。于试办期满后,并将全面开放全台地方法院实施。
据报道,台司法部门将于电子诉讼文书(含在线起诉)服务平台,建置“电子债权凭证系统”专区,债权人及债务人可以直接使用“电子债权凭证系统”查阅、声请阅览电子债权凭证;债权人若需向行政机关查调数据,也可透过系统取得含一、二维条形码等网络链接信息的电子债权凭证,提供第三人查验,提升查调效率。
台司法部门表示,去年台湾地方法院民事执行事件终结总件数共1435445件,终结时需发给债权凭证件数也高达1174979件,借由债权凭证电子化,将节省声请或执行过程所需劳费,达成便民服务及节能减碳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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