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运营一年以上方能评星
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北京市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星级评定管理办法近日正式发布。根据管理办法,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须依法备案并运营一年以上,且符合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相关标准,方可申请星级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工作,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市民政局起草了《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今年8月,市民政局根据各区各部门意见,对办法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两个文件于近日正式发布。
管理办法明确,全市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申请星级评定须依法备案并运营一年以上,且符合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相关标准。申请晋级的养老服务机构,应在获评现星级满一年后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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