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出手纠正医疗不正之风
(首席记者姚常房)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9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年底前,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要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对自查自纠后仍出现问题的医疗机构追责。充分发挥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对医保监管的牵头作用,协调推动医保基金监管条例出台。
《通知》指出,逐步推广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4+7”试点)工作经验,推动各地开展非过评药品带量采购和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试点。严厉打击医药企业与合同营销组织企业串通,虚构费用套现以支付非法营销费用的违法行为。同时,明确行业学协会、医疗机构与医药相关企业间行为底线,制定医务人员对外交往行为规范。严厉打击假借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进行利益输送的不当行为。允许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开展医商交往行为,建立健全双方交往合作的事前公示、事中监管、事后备案的全流程管理制度。
《通知》提出,全面排查目前在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点科室运行等情况,“特色”“自创”等技术的相关管理规范要作为重中之重。启动民营医院管理年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和整治“保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精神、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出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此外,全面排查清理涉黑涉恶的医闹医托、“黑护工”及“黑救护车”。对于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赠送的“红包”礼金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处置。开展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接受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回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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