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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打造监管网络换来优良生态环境

陈伟 董昌鉴 发布时间:2020-07-20 17:50:00来源: 中国环境报

  被称为“百里松荫碧长溪”的山城——福建松溪县,是国家级生态县,这里山清水秀,空气清新,森林覆盖率达75.7%。优良的生态环境,环境监管网络功不可没。

  松溪县为全面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建立起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环保网格监管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全县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网络,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织密环境监管网络体系。健全的环境监管网络体系,使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多年保持优良水平,地表水、饮用水达标率均为10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8%以上。

  深化、细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2016年,松溪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了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监管网络。将辖区划分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松溪县政府;将9个乡(镇、街道)划分为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将109个行政村(社区)划分为四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

  在此基础上,松溪县通过“面”“点”“线”的延伸,构建了全方位、无缝隙的网格监管体系。面上,将网格管理延伸至村(社区)。根据人口、面积、企业数量等情况,将每个村(社区)划分为若干片区,即网格单元。点上,将网格管理延伸到每个污染源。对全县所有污染源全部实施网格化管理,在排污企业内部建立起网格,由企业法人负总责,每个排污节点都明确责任人,做到每个点源时刻有人监管,确保发生问题能够第一时间处理。线上,在生态环保工作相关部门都推行网格管理。18个相关部门都按照承担的环保职责,制定本部门网格工作方案,将每一片区域、每一个排污点源都列入网格管理范围。

  建立完善机制,确保网格高效运行

  为确保网格化监管工作正常开展,松溪县建立完善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考核、保障等机制。出台《松溪县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

  同时,18个相关部门、9个乡(镇、街道)签订网格化监管目标责任书,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加强资金保障,将网格平台建设及网格员工资金及奖金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了环保网格化监管信息管理平台及网格员奖励机制。

  松溪县还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自己讲”的形式,对各级网格员开展环境监察、环境执法、环境应急等业务培训。编制《松溪县网格化环保监管员工作手册》,根据污染源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程度、污染物排放状况、环境信访数量等情况,实行分类、分级监管,明确细化网格员的工作任务。

  自2016年建立网络化环保监管体系以来,松溪县通过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发现并办结生态环境案件6730件,处理率达100%。

  发挥外力,充实生态环境网格监管力量

  多年来,松溪县生态环境部门利用“随手拍”“河长制办”“巾帼护河队”“蓝天救护队”“生态巡查队”等平台,整治生态环境问题,逐步形成政府组织、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松溪县发挥 “随手拍”监督平台作用,共接受办理生态环境类案件154件,形成一个快速处置、长效监管的生态环境管理新模式,市民监督更便捷,环境问题处置更高效。借助生态巡查平台,共发现河道问题7793件,其中已解决7487件,168件正在处理,未处理138件,处理率约96%。

  同时,借力社会民间机构促进环境治理。发挥“松溪县妇联巾帼护河队”“ 松溪蓝天救援队”社会团体力量,开展护河等活动,与政府环境监管部门形成互补,形成生态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巡查管理机制。

(责编: 贾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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