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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前期藏区驻军与地方经济的发展

刘正刚 魏珂 发布时间:2004-05-16 15:00:50来源: 西藏研究

  [内容摘要]清前期出于对藏区统治的需要,朝廷在藏区驻扎了相当数量的军队,驻藏军队的物资来源既有中央政府的调拨,又有军队屯田的自给。军屯既推动了藏区经济的发展,又促进了藏汉民族间的融合,对藏区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清代;藏区;驻军;经济

  [中国图书分类号]K2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0003(2004)-04-026-07

  清代西藏、青海、四川、云南及甘肃等地区是藏族的主要聚居区。清政府在藏区推祟和利用藏传佛教实行有效的政治统治,其在藏区推行的经济政策,更重要的是为了体现政治统治所需,以此强化藏族的国家认同意识。清政府对藏区治理方略的实施,促进了藏族社会的发展,维护了国家的统一。驻军是清廷对藏区主权和政治管理的最高体现,学术界对清代藏区驻军的建制和管理多有考究,但对驻军与藏区社会经济发展却没有足够重视。①本文拟围绕清前期驻藏军队及其对藏区经济发展的影响为主题,探讨驻军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一、清前期藏区的驻军

  驻军是一个国家政权对疆域领土主权实行管理的标志之一。元代已在藏区设有驻军,明代分其势而治之,在藏区设立卫所,清代对藏区实行了全方位强有力的管理,藏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也因此达到传统社会的高峰,在藏区的驻军也逐步制度化。

  明万历时在青海黄南的同仁保安地区设置了保安营,隶属于河州卫,清沿明制,乾隆时设置循化厅,将保安营改属循化厅管辖。②清初在青海藏区设立西宁协,归临巩镇统辖。顺治六年置贵德所,驻守备1员,士兵150名。顺治十六年迁临巩镇到西宁置西宁镇,统辖马步兵人数12,425名,屯驻西宁。康熙五十六年命皇子允福镇守西宁。雍正三年在大通、永安、白塔筑城屯兵,并在大通设总兵官,永安设游击,白塔设参将,使西宁与甘州信息相通。雍正四年在大柴旦驻兵万人,雍正十三年对青海地区的军事建置作了调整,设西宁镇、河州镇,改大通卫为协,隶西宁镇辖治。乾隆五年又于西宁镇下添设巴燕戎等8营堡,下辖37营,统率马步兵9,655名。③据宋秀芳考证,清代在青海柴达木地区也设驻军加强军事防御。④

  西部地区社会经济素为发达的四川,其省内聚居的藏族,因与西藏东部毗邻,所以川西的打箭炉(康定)地区成为汉藏往来交流的重镇,打箭炉之西的里塘为拉萨所辖,里塘之外又为巴塘。康熙中期以来,朝廷陆续加强了对打箭炉及其以西地区的军事控制,雍正七年设打箭炉厅,移驻打箭炉的军队在各处设营伍,安塘置铺,修建塘房、烟墩、哨楼,以保障交通顺畅。乾隆初年,朝廷在打箭炉以西先后收降50多个部落,四川以西的省界一直扩展到宁静山以东一线,与西藏的边界至此基本固定下来,形成了广大的西炉地区。⑤清廷不断将四川版图向西扩展,对进一步控制青海、西藏、云南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和军事意义。

  清前期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藏族主要聚集地西藏的控制,康熙五十九年清廷在西藏地区额设兵丁3000人,以后增至4000人,分驻西藏各要隘关口,并设置了驻军粮台塘汛。雍正时向西藏派驻“绿营旗官兵一千五百名……其他隘口各就地之冲僻,量设番兵防守。”雍正十年朝廷考虑到藏地贫瘠,道远难行,大军给养不免繁费,因此下令裁军,“驻藏汉兵二千名,内议撤一千五百名,此后腾格那儿等处仅番兵驻防矣。”剩下的兵丁驻扎察木多(昌都)“以为联络川藏声气。”⑥清前期藏区驻军实行三年一换的驻防制,雍正时留守西藏的500人由四川派兵顶替;昌都驻扎的500云南兵,由云南三年一换。这种驻兵轮换制一直保持到清末。⑦

  清前期藏区的驻防兵丁有相当部分来自于藏区,西藏地方的唐古忒番兵,“向来分派各寨农民,有事则调集为伍。”⑧乾隆时平定廓尔喀人入藏后,驻军也随之深入到后藏地区。《钦定藏内善后章程》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建立西藏地方常备兵役制。常备军分绿营和藏兵两种,绿营军驻前后藏、定日、江孜各处,兵额646名;驻打箭炉至前藏一带粮台兵782名;藏军固定额数3000名,前、后藏各驻1000名,江孜、定日各驻500名;驻军头领均由驻藏大臣会同达赖喇嘛挑选年力精壮之人充任,并发给执照;驻藏大臣每年春秋两季巡视边境,检阅军队。藏军成为清朝统一领导下的一支正规军队,对保卫国防、安定地方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军队粮饷的供应

  清代随着藏区驻军尤其是西藏驻军的增加,军需物资供应成为稳定驻军的头等大事。清前期沿袭元明两代政策,在藏区设立释站。藏区地势高且多山,交通运输极不方便,经济交流多通过驿站完成。据学者考证,当时通往西藏的有康藏、青藏、滇藏三条驿道。⑨川藏通道是内地通往西藏的交通枢纽,清代官员、军队出入西藏以及物资的运输等主要由此进行。清朝对此极为重视,沿途设置了许多驿站,并派兵守护。藏区通道还设有许多粮台,作为运送物资的重要中转站,其中察木多粮台最为显著,“察木多粮务委牧令为驻防、及护粮官兵三百三十三员名,内游击千总各一员,把总二员,外委马步兵三百二十九员名,三年一换。又土马兵十名,每名日支口粮面一升,折银九厘,每十名月赏羊一支,折银五钱。”⑩

  藏区驻军的粮饷发放形式较灵活,有的地方直接拨给粮食,有的地区则采取按月发放银两,由士兵自行采买粮食,或入藏前在川边发给银饷,由士兵携带入藏自行采买粮食。康熙三十九年九月,四川巡抚贝诺和在《题打箭炉设防疏略》中说:“查打箭炉、木鸦等处虽不产米谷,有青稞、麦、豆等杂粮可以采买,岚州、嘉庆、擦道等处有大米杂粮,足供兵食,既议折给则无运送之烦。”只是官兵未到打箭炉时,“青稞麦子每一京斗价银一钱五分、一钱八九分、二钱不等”,自官兵入炉以后,“青稞麦子每一京斗价银二钱八九分或三钱不等,今安设官兵止三千人,向后价值,谅应照旧。其米折价银两将打箭炉向时之贵贱斟酌折衷,比照松潘沿边米价,每斗一钱六分四厘之例折给各兵自行采买,以得其平等”,[11]获准执行。雍正元年四月,川陕总督年羹尧上奏:“打箭炉迤西台土司,加克瓦斯之兵,请照内地兵丁,给与盐菜银两。”[12]西藏驻兵物资所需银两多由四川供给,雍正二年松潘总兵官周瑛带领官兵驻扎西藏,恐口粮不能接济,朝廷命四川巡抚王璟灏料理,他上奏称:“从前运藏兵饷尚可支给两月,又于八月内经承办军需之建昌道安定昌委员将叉木多所贮之银拔运五个月,米价盐菜银两就近解送西藏,合前已足支七个月口粮”,由于川藏程途遥远,为免迟误,他建议“建昌道嗣后按月扣算,以彼处约三个月饷银之时,即预解银两接济”,以达到源源相济的效果。[13]

  雍正时期,藏区驻军的口粮,几乎都是官府发给银两,由士兵自行解决。雍正五年二月,皇帝下旨,驻藏军队的“口粮钱粮宽裕支给,每岁约需银三四万两,到藏之日,听其自行买备,三年更换一次,如此则有备无患。”[14]每年银两三四万两,刨除军械、弹药及少量备赏用银外,平均每名士兵每年钱粮达数十两之多。雍正八年六月,四川巡抚宪德上疏:“噶达上、中、下三渡,吹音堡等处,新驻官兵口粮,前经化林协副将杨大立请给本色。而一路山径险峻,挽运艰难。”皇帝为此下诏曰:“兵丁远驻边方,朕深为轸念。彼地米价既贵,自当格外加恩。著宪德等就近酌量,并询问弃兵等;或即照商贩之价,给与折色,令兵丁自行采买;或多添脚价,给与民夫,运送本色散给兵丁。”[15]粮食运输难,就会造成粮食运到目的地后价格的倍增,这就不如发给士兵银两,让他们自行采买或者雇用民夫运送。为了避免出现军粮供应危机,官府鼓励军队提前采买贮存,乾隆十八年五月,署四川总督黄廷桂奏:“现在藏兵前后换防,臣伤乍丫、昌都、巴塘、说板多、拉里等处粮台各官,以换防需备供支为辞,采买青稞二千石,存贮站台。如有需用,免致临时周章。”获准。[16]乾隆二十九年四月,因建昌镇营兵“每年自正月至七月支领本色,此外俱折银。查川省营制,多设苗疆,并非产米之地。兵丁远籴,未免有旷操防。”四川总督阿尔泰奏准照越儶、沪宁、松潘、靖远等营之例,“于前一年豫将次年米折银,全数支领,采买米石存贮,令备弁经营,按月支领。”[17]这些措施的实行,为军队安心驻防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清前期,藏区发生战事之时,军队粮饷的供应则多由官府从邻近省区调运,政府大此要征调大量的畜力和民夫。乾隆初年,处理郭罗克事件用兵,应四川巡抚硕色奏:“盐菜口粮,照例支给”,运军粮“每夫一名背米五斗,每站脚价一钱。牛马驮运,每站每石,脚价银二钱。”[18]每次军事行动所需的大量物资,均雇用民众完成。藏民服役者名曰乌拉,无论男女凡有业者都要参加。[19]一般来说,清廷对征调的乌拉都付给脚价,由于“众番贫寒,恐不敷往回盘费”,乾隆四年四川松潘总兵潘绍周奏准“每日给脚价银一钱,俾穷番往回敷用。”。乾隆十三年四月,张广泗、纪山奏称,“内地运夫口粮,自雅至炉计十三大站,每夫背米五斗,共给脚银一两三钱二分五厘,余州县道路平,日给脚价银五分,概无食米,请于给价之外,每日增给口粮一升,西南两路口外,险窄难运,向定例,负重之日,每夫给银八分,口粮一升,回空之日,止给口粮,不给夫价”。由此可见,对内地运夫的口粮还酌量加给。[21]这种出钱雇役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会刺激藏区商品经济的良性发育。

  乾隆五十三年廓尔喀入侵,军用口粮几乎均从藏区购买,朝廷指示藏民给予大力支持,“通行晓谕前后藏附近之村庄:现有廓尔客贼匪滋事,特为救护尔等而来,丝毫不能骚扰尔等,但官兵所需口粮,寻常俱向尔等承买,此时所用微多,尔若有积蓄青稞、白面、糌耙等项食物,即全数粜卖,按价给银,倘若吝啬不发,不但官兵不得口粮,不能保护尔等,万一被贼抢去,尔等反连丝毫之利亦不能得。尔等即赶紧拿出,切莫妄升疑畏。向伊等设法劝导,即动用库项买办,即或价值比前较昂,小人图利,定必争卖于官。”[22]这一做法在藏区几乎已成为惯例,据李世杰奏称,从乾隆十六年西藏用兵之时,曾在藏中额博勒、那囊等处买谷接济兵丁,乾隆帝下令“调内地满洲、绿营官兵及明正土司兵丁,共有千名前往,所需路费,李世杰业经备办。其到藏以后所需口粮,着寄信庆林、雅满泰等,即照从前那囊等处买谷之案,并遵照联节次所降谕旨,晓谕噶布伦等,迅速买备,今值仓促之际,即使价值稍昂亦可。”后来,庆林又奏称,在藏中办得口粮四千六百石。而达赖喇嘛又“办得一千一百只牛、一万只羊,情愿作为官兵口粮,不敢领价”。乾隆皇帝下旨嘉赏达赖喇嘛,并且规定喇嘛所办米谷、牲畜,官兵共用若干,“仍照数给价,俟陆续买得归补商上,以备养赡众喇嘛之用。”[23]

  为了体现汉藏军人在饮食待遇方面的平等,朝廷还鼓励汉人食用糌粑。乾嘉之际,曾任驻藏大臣的松筠在《西招图略·善始》中称:“藏地无米,惟产稞麦,番兵糌粑是食,粮糗庶为易办。至于在藏绿营兵,平日所食稻米,皆由边外布鲁克巴等部采买,运藏应用。如有缓急,米买不及,自应亦以糌粑为食。乾隆五十三年圣皇训示:番兵既食糌粑,其绿营官兵应即一律廪给,所谓振廪同食,上下无异,示与番兵同甘苦也。”[24]这虽带有强制性的味道,但此政策的实施,无疑会加强汉藏民族间的交流与融合。

  三、藏区军队的屯田

  清代在藏区驻军的增多,解决军饷问题已经引起了官府的高度重视。由于藏区地形、气候的特殊性,生产力颇为落后,粮食产量有限,而且所需军饷若完全从内地省份调拨,即使在和平年代运费也太大,于是传统治理边疆的屯田模式在藏区驻军中推行乃大势所趋。

  藏区的军屯,始于何时?已难以考证。青海的黄南藏族自治州,“汉族初到黄南地区主要是军屯。大约从明朝初期就陆续迁来,明万历十三年,汉族正式在同仁的保安筑城定居。”[25]清前期,对藏区屯田愈益重视,雍正时的上谕屡屡要求屯田:青海“惟新辟地方,宜广屯种,而欲令五省有罪之人发往开垦,恐此等之人,未必习与耕种,又无家室,可以羁留边塞之处,少当留意耳,尔等一并悉心妥议具奏。”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中就有屯种之条款,“西宁边墙内俱属可垦之田,布隆吉尔地方见在修筑城垣,请将直隶、山西、河南、山东、陕西五省军罪人犯,尽行发往大通布隆吉尔等处,令共开垦。查西宁本处人民,与驻大通三千兵丁之子弟亲戚,情愿往种者正不乏人,大通河地方不必发谴犯人,惟布隆吉尔地方远居边外,愿去之人甚少,应如所请。行文刑部并直隶、山西、河南、山东、陕西五省,佥妻军犯内,除贼盗外,有能种地者,即发往布隆吉尔地方。今地方官动支正项钱粮,买给牛籽种,三年后照例升科”。[26]清初在青海柴达木地区继续重兵驻防,军粮供应成了大问题。当时,柴达木地区以畜牧经济为主,就近购买不到粮食,军粮多由西宁、丹噶尔采买,路途需经几千里运往柴达木。为“省却挽运”之费,清廷决定在柴达木地区开展军屯,以就地就近解决部分军粮问题。雍正九年六月,清朝派散秩大臣达鼐在柴达木盆地东南部额色尔津地方筑城,建仓廒,此处适宜农耕,又是西宁通往得布特尔卡伦的必经之地。城建成后,派西宁、大通二镇兵1200名,由副都统殷扎纳率领前往驻扎额色尔津城,实行军屯,遇有战事即参加战斗,平时则屯种。后又因额色尔津“相距西宁远”,有孤悬之虞,故又在额色尔津东北为“各路隘口总合之所”的哈尔海图增设军屯点,使两地之间可为“犄角声援”。驻扎哈尔海图的兵丁有西宁镇属马步兵1500名、大通镇属马步兵500名。清军自雍正十一年春开始试行屯种。[27]

  云南迪庆向为藏民聚居地,迪庆属丽江府管辖。道光《云南通志》卷43载,丽江境内设十八汛七十一塘二十五哨,分布在全县境内,官兵分防,多者五十至一百名,少者十余名,定居驻守。丽江西北通往康藏大道,沿途在金沙江上下段布置有十汛。这些驻军长期定居驻防后,开山地、辟农田、修道路、兴水利、建村舍。此外,在中甸厅境内设立三汛领二十四塘;在维西厅境内设有五汛领四十二塘;拨维西协两营兵分防。此两厅原住人户甚少,设汛塘后,开田亩、建村落,亦见繁盛。其管汛塘之头目,有任命为土职守备、千总、把总,沿袭至近代。[28]

  清代藏区屯田效果最好的是川西大小金川地区。学术界对此已多有研究。[29]不管从何种角度来看,大小金川的屯田都与驻军有直接关系。川西大部分地区居住着藏族同胞,康熙五十九年岳钟琪带兵入藏平定准噶尔部叛乱,在川藏干线上设置粮台,使留驻打箭炉、巴塘等地的汉族士兵和商贸小贩日益增多。随着清政府对四川边区统治的加强,以及驻兵增多,以垦荒解决士兵生活问题已成为重要的方式,雍正八年十月,四川巡抚宪德奏,松潘镇所属南坪营,涪州旧城内外及黑格郎、会龙、隆康等处空隙荒地,“令各兵安插家口承耕,永为世业,照松潘卫地粮之例,按年起科”。[30]

  清代四川屯兵主要是屯番兵,主要是指由四川境内的少数民族所组成的军队,但军队必须以屯田解决养赡问题。从乾隆六年到乾隆二十年间,四川的西北、西南地区少数民族争斗不休,连乾隆也感到头痛,他下发谕旨,要求四川官员拿出具体的处理方案,乾隆十三年二月,川陕总督张广泗奏陈在金川地区兴屯田,金川之地“汶川、保县一带所属番民……若选其精壮而向无田者,分授以地,仿照古州屯卫之意,设立屯长,约束训练,次等番民必感激踊跃……此因地制宜,不费粮饷,而番屯胜于汉屯也。”[31]但真正施行起于乾隆十七年杂谷土司苍旺不法,四川总督策楞、提督岳钟琪派兵平定后,在该土司藏族百姓中挑选精壮3000名作为屯兵,平时任其力田佣工,岁纳杂粮600余石,并不支给粮饷。[32]四川屯练兵,统一按照清军兵制任命各级官弁,如外委、把总、千总、守备等,只是在每一职衔前加了一个“土”字,以示与八旗、绿营兵之区别。屯练兵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川西广大地区的社会治安,有时也调赴外地作战。

  乾隆时平定大小金川叛乱后,参照治理新疆的经验,开始在大小金川地方推行屯田,设立懋功厅及五屯,令驻守之兵就地屯田,以此筹集驻防川边军队粮饷,减少内地供粮压力。乾隆四十三年成都将军明亮、总督文绶奏请“设立五屯,并设总理屯政同知及五屯屯务,经管屯种、收粮等事。分插茅功五营,选募兵丁及内地人民情愿赴屯开垦者,分户承垦,并于该处头人带领降番投诚者,设立五屯守备及屯千总、把总等官,管领降番,给地承垦,又酌留杂谷五寨随征屯练,给地耕种,统归懋功厅同知上纳科粮。”屯田共有四种形式:“屯练系杂谷五寨屯练随征至金川,原派差防拨留给地耕种;屯番系平定两金川后,向化番人分拨给地饼种;屯兵系额设五营,选募兵丁三千名,除分拨差防外,余俱给地耕种,携眷赴屯者为眷兵,单兵赴屯者岁单兵,屯番选补者为屯兵;屯民系内地人民愿赴屯开垦者,给地耕种”。计屯练170户,屯番1997户,单兵、眷兵、屯民5115户,总计屯番兵民7282户。政府专门拨出资金支持军队屯田,“初办屯垦时,先给各兵口食”,并为士兵配置牛具、种籽,为了让士兵安心边疆,政府“必令兵丁携眷来居。”对那些“情愿挈眷来居者”,官方给予大力鼓励,不仅酌量“资送”,而且对初至者,“照旧于应得钱粮之外,给与盐菜口粮,俟垦种已成再行停止。”[33]从移民的角度来看,这属于典型的军事移民性质,这些军人在屯区的开垦,对传播农耕技术、加强汉藏民族交流均有积极意义。四川大小金川的屯兵是成功的,以致后来在边疆海岛的台湾也以此为模式开展屯练制。台湾林爽文起义时,福康安就曾率“四川屯练番兵二千人”随清军入台,“四川番兵踊跃争先”,为平定林爽文起义立下战功。事后,福康安向朝廷奏请仿照四川屯练制在台湾设立屯防,将界外未垦荒地和抄封田园分给屯丁,自耕自给,并不另给月饷,得到中央的批准。[34]江维祝在《福康安整顿藏军思想初探》一文中提出,乾隆末年福康安在西藏确立了“以军养军”的办法,[35]面对3000番兵的粮饷问题,福康安根据历代戍边官兵屯田的成例,提出将“廓尔喀交出扎什伦布寺银两及沙玛尔巴各物变价内,酌拨银两作为开垦地亩之费,耕种即敷支给。如此办理,各兵既不至呺腹从事”。[36]

  除官兵耕种外,对投诚藏民也安排与汉人一体耕种,“维州、保县一带,地瘠民贫,妇女皆来营贸易,其内本系番人居多,应行招徕开垦,兵丁如有缺出,并于番人内招募充补。”“此等头人所有家眷番众,拟分安于金川河东、河西,与官兵相错而居,并遵旨一体酌给牛具、籽种,俾得及时种艺。”[37]军屯也吸引了不少汉人向藏区迁移,乾隆四十四年渠县、什邡、长宁等县民人“情愿携眷赴金川……又有洪雅、天全、打箭炉等厅州县民人王文琳等30户,情愿自备资斧,携眷赴金川屯垦。”对于这些自愿入迁的汉人,政府均按照上述屯田兵丁眷属的待遇进行安插。为了保证这些内地赴边之汉人的利益,清政府还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如金川屯田就规定,对招徕的内地民户,每户给地30亩作为永久性财产。对那些路途遥远而带来家眷的民户,“准大口日给盘费银1钱,小口日给银3分,粮各1升”。至屯所配给房屋居住,并发给生产工具、耕牛以及粮种。“初种免粮五年”,自第六年起,交纳少量的赋税,每户纳粮仅1斗2升,吸引了汉族人口的迁入。[38]移民的不断进入使金川变成了藏汉杂处之地。据学者研究,两金川统共兵民练番7298户(名),屯田182798亩,纳粮1318石7斗6升,其中屯兵共有眷兵249户,拨田567亩,纳粮49石3升;单兵2347名,拨田25205亩,纳粮247石9斗;屯练188户,拨田5930亩,纳粮36石2斗5升。[39]可见,大多数屯田并不是单纯的军屯,而是军民结合、汉藏混合、互相补充,促进了藏区的开发。

  四、驻军与藏区经济的发展

  清代在藏区的驻军,无论军饷供应的来源是购买,还是在藏区实行屯田,对藏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均有积极的意义。购买军饷虽不能说是完全的有意识的商品交换行为,但是频繁购买数量庞大的物资,毕竟刺激了藏区农耕与畜牧业的发展。而且驻军营盘的房屋及军事设施建设,尤其是轮换制的推行,对沟通藏区与内地的交通往来,客观上起到了积极作用。驿站的畅通无疑会给汉藏民族经济文流创造机会。而驻军的军屯对藏区农业生产发展起到了示范效应。乾隆五十三年正月,据原任成都将军、调任四川总督保宁报:“金川屯务,经前任将军、参赞等,丈出地十一万七千六百六十亩,节年屯员广为招徕,樯事日兴,荒土尽辟,除原丈地己垦外,多垦地一万八千九百七十五亩,仍照例每户给三十亩,并限六年升科。查各屯官役、喇嘛人等,及岁修桥梁等项,需粮九百余石,俟升科后,统计新旧地亩,并汉牛一屯,每年共应征粮一千二十一石零,各项供支,自可有盈无绌。”[40]这说明经过10余年的经营,金川屯务已颇著成效,基本可满足当地驻军及其他各项需要。大小金川的藏民主动学习汉族屯兵带来的先进的农耕技术、畜牧及其加工技术,引进外地的优良品种。变刀耕火种为精耕细作,变二牛抬杠为单牛犁地,变木制锄犁铧为铁制耕作工具,使农业生产水平迅速提高。同时引进了豆、麦等优良品种,引入河北、山东的屯兵带来的鸭梨,同当地的山梨嫁接,在金川特殊的自然条件下,培育出至今闻名全国的金川雪梨。

  军队驻防需要必备的军备器械以及营房的修缮等,均需要众多的技术人员,所以在驻军中有一些相当熟练的手工业者。实行屯田以后,军队及汉族人口的不断进入,内地的手工匠人和商人也纷纷进入藏区,寻求发展机会。如在大小金川地区,汉族工匠将内地的手工技艺与金川藏族的工艺和文化结合起来,生产出以精美工艺著称的“金川土司刀”。大小金川藏民还主动走出去,把鹿茸、麝香、熊胆等名贵药材运往汉区交易,换回自己所需的物品。他们带着祖传的片石砌墙的技艺,除了为屯军修驿站建碉楼外,还利用农闲时间到成都平原打井砌墙,为人佣工。同治《直隶理番厅志》卷4《夷俗》载:“诸番男妇于三冬进口,赴蜀西各郡县佣工,谓之下坝做活路……春尽则贩卖缣布、锅刀、牲畜以归所。”汉族商人在藏区也相当活跃,民国《懋功县志·实业》称,由于藏民不习贸易,“贸易概系内地汉人来县做工贩卖”,这些汉人“均由陕西、甘肃迁来开店为生。”道光《绥靖屯志·风俗》载,在金川绥靖屯“列肆而居”的商人,“类多秦晋豫章诸地人,汉夷日用之需,咸取给于兹。”在崇化屯也是夷民不谙贸易,只有“流寓汉民作小负贩以营生。”[41]这些活动使封闭的藏区与各民族的往来更加密切,也使藏区的经济文化得到长足的发展。

  随着军队增加、改土设屯的深入开展,使民族融合的步伐不断加快,汉族军人与藏族相互通婚、和睦相处,已成潮流,中央政府尽管明令禁止,但禁令图具空文而已。乾隆五十四年六月二十七日,和珅等议复“台藏官兵应酌定听差应役数目并严禁弁兵雇役番妇”条款称:“至西藏唐古忒番妇,向以服役谋生,兵民多有雇倩喂马樵汲缝补之事。相沿已久。该番俗男番为僧者多,妇女闲旷者不少,若一经严禁,该番妇等乏人养赡,穷蹙无归,不能不与兵丁私相往来,是明为禁革而暗中仍行雇觅,转恐从此有奸情等事。一经犯出,奸妇奸民均当从重问拟,是欲惠番而转添一治罪之条,于番俗殊多未便。嗣后仍准其照旧雇觅服役,但必须该管将备晓谕严明,随时稽查,止准服役,毋许有奸情等事。倘被犯出,应将兵丁斥革惩治,并将查察之将备一并议处。庶番妇不至艰于谋生,而兵丁亦各知所敬畏矣。”[42]乾隆五十七年,游击李胜连前并派委带兵200名,在火竹卡地方查拿夹坝,“令兵丁砍木盖房,售与客民居住,又留藏蛮妇时常奸宿,”李胜连在该处按照军法被“正法示众”,以示惩儆,并传各站员知之,永以为戒。道光二十四年七月,琦善等奏称西藏驻防弁兵原系三年一换,“例准雇役番妇代司缝纫樵汲,迨后留防过多,更换日少,该弁兵奸生之子,在营食粮者,现已十居二三。”当时因差来藏之弃兵,并无留防之例,亦难留藏候补,竟有待至二三年方得轮补粮缺,各弁兵日形苦累,所以下旨不准留驻。[43]通婚是民族融合的最直接有效的途径。

  嘉道时期,藏区驻军中的部分人已和藏民融为一体,嘉庆时周蔼联指出,鹿马岭东麓鹿马塘,“驻藏兵丁例得期满换班,亦有届期不愿更换,甘心老死口外者,至五六十岁以外,其饮食起居、语言状貌与番人无异。”[44]道光时姚莹说:“自来驻藏大臣加意戍兵,惠爱之无不至,定例:官兵奸民妇有罪,惟西藏戍兵许雇番妇服役,盖所以慰远戍者之心也。近岁议者以为戍兵奸生子日渐繁衍,将渐成其种类,严禁革除。然戍兵生子皆内地种人,如果繁衍是变番人为我族类,我之利也。”[45]驻军在藏区的屯种,长期居住生活,乃至娶妻生子,繁衍后代,他们已经逐渐融入了当地藏族社会。

  综观全文,清代藏区的驻军,不仅保卫了国家领土主权的完整,为地方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后盾,而且对藏区地方经济的发展也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汉藏民族间的融合。[责任编辑 德吉卓玛]

注释:

①陈小强:《清代对西藏的军事管理与支出》(《中国藏学》2003年第4期)指出,自雍正年间开始在藏驻军的军费全由中央财政拨付。由于西藏地处偏远、交通不便,驻军和用兵的经费数额巨大,对清中央财政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花费。《清政府在西藏用兵驻军及其历史作用》(《军事历史》2001年第1期)则分析了清代各时期驻兵情况及其重大意义。宋秀芳:《清朝政府对青海藏区的施政和治理》,载《藏学研究论丛》第6辑,西藏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②《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概况》(初稿),1963年印行,第5页。

③黎宗华、李延恺:《安多藏族史略》,青海民族出版社1992年版,第155页。

④宋秀芳:(清朝在柴达木的军事防御及其对青藏社会的影响》,载《藏学研究论丛》第7辑,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⑤王纲:《清代四川史》,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40~41页。

⑥焦应旂:《西藏志·边防》,台湾文海出版社1966年版,第135页。

⑦何俊:《清政府在西藏用兵驻军及其历史作用》,载《军事历史》2001年第1期。

⑧和宁:《卫藏通志》卷8《兵制》,台湾文海出版社1966年版,第445页。

⑨曾国庆:《清代藏史研究》,西藏人民出版社、齐鲁书社1999年版,第175、191页。

⑩黄沛翘:《西藏图考》卷6《藏事续考》,西藏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95页。

[11]《雅州府志》卷10《筹边》。

[12]《清实录》第7册《世宗宪皇帝实录》卷6,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31页。

[13]《朱批谕旨》,雍正二年九月十六日,四川巡抚王璟灏奏,第10册,上海点石裔印本,1887年,第97页。

[14]《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7辑,台湾国立故宫博物院印行,1987年,第526~527页。

[15]《清实录》第8册《世宗宪皇帝实录》卷95,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70页。

[16]《清实录》第14册《高宗纯皇帝实录》卷439,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721页。

[17]《清实录》第17册《高宗纯皇帝实录》卷709,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926页。

[18]《清实录》第10册《高宗纯皇帝实录》卷98,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482页。

[19]陈登龙:《里塘志略·杂记》,嘉庆十五年抄本。

[20]《清实录》第10册《高宗纯皇帝实录》卷103,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48页。

[21]《清实录》第13册《高宗纯皇帝实录》卷313,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39~140页。

[22]《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622页。

[23]《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625、628页。

[24]松筠:《西招图略》,西藏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3页。

[25]《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概况》(初稿),1963年印行,第4页。

[26]吴燕绍编著《西藏史大纲》,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3年,第822、828页。

[27]宋秀芳:《清朝在柴达木的军事防御及其对青藏社会的影响》,载《藏学研究论丛》第7辑,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2~73页。

[28]方国瑜:《中国西南历史地理考释》,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230页。

[29]载《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1984年第4期;另外有曾唯一:《乾隆平定金川后的善后事宜》,载《四川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版)1986年第6期;潘洪钢:《清代乾隆朝两金川改土归屯考》,载《民族研究》1988年第6期;潘洪钢:《乾隆朝两金川改土归屯之兴起》,载《中南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1988年第5期;徐怀宝:《清代金川改土为屯》,载《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5期。

[30]《清实录》第8册《世宗宪皇帝实录》卷99,第323页。

[31]朱批奏折乾隆十三年二月,张广泗奏折,转引自潘洪钢:《乾隆朝两金川改土归屯之兴起》,载《中南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1988年第5期。

[32]《清实录》第20册《高宗纯皇帝实录》卷931,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28页。

[33]《四川通志》卷87《武备志·屯田附屯练》。

[34]《重纂福建通志》卷268《外纪》。

[35]《西藏研究》1996年第3期。

[36]《卫藏通志》卷8《兵制》。

[37]以上皆参阅《四川通志》卷87《武备志·屯田附屯练》。

[38]《金川琐记》卷3,见《丛书集成初编》第3199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9页。

[39]张泽成、郭松义:《中国屯垦史》,台湾文津出版社1997年版,第343~344页。

[40]《清实录》第25册《高宗纯皇帝实录》卷1297,第438页。

[41]《崇化屯志略·风俗》。

[42]《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641、654页。

[43]张其勤编:《清代藏事辑要》,第307、411页。

[44]周蔼联:《西藏记游》,见《西藏学汉文献丛刊》第1辑,1992年,第16页。

[45]姚莹:《康輏纪行》卷5,见《西藏学汉文献丛刊》第1辑,1992年,第60页。

  [作者简介]刘正刚,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职于登南大学历史系,主要从事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魏珂,现为暨南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责编: 张素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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