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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鸟迁徙季,西藏自治区加强监控管理和巡护力度

李海霞 发布时间:2020-11-02 13:55:00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候鸟迁徙季,时有鸟类受伤,为应对这类情况,西藏自治区各市(地)均建立了野生动物救护站。以林芝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为例,自2007年成立以来,13年间累计救护野生动物1248头(只),其中,野放623头(只)。救护成功率达50%。近3年来,救护候鸟34只。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颈鹤5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蓑羽鹤、普通燕鸥8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斑头雁、赤麻鸭、普通秋沙鸭、白骨顶等21只。

  记者从林芝市林草局了解到,林芝市于2018年制定出台了《林芝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启了该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规范化建设。目前,已组建收容救护机构8个,设置收容救护基础设施站点6个,8支救护队伍,56名专业管护人,构建起较为完善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制。此外,还与西藏农牧学院开展救治技术合作,由政府专项经费支持,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制逐步健全。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提高,救助野生动物的频率在不断增加。今年以来,我们累计开展野生动物救护90余次。”林芝市林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严厉打击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等行为

  秋冬季是候鸟大规模迁徙和集群活动的季节,也是乱捕滥猎、滥食鸟类等野生动物非法案件的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强西藏自治区秋冬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确保西藏自治区候鸟的迁徙及越冬安全,自治区林草局根据国家林草局《关于切实加强秋冬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作了相关部署安排。

  雅江中游河谷候鸟越冬地。

  划分片区管护

  《通知》指出,为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进一步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及非法交易活动,坚决防止滥食野生动物现象“死灰复燃”,根据当前鸟类保护形势和候鸟迁徙动态,要求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把强化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监管与禁食野生动物重大举措融合推进,实现对乱捕滥猎滥食及非法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乱象的根本治理,维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种群安全和生态安全。

  西藏自治区是候鸟的重要越冬地。数据显示,去年在西藏自治区越冬的水鸟达到了16万只,其中,候鸟占比较大。

  “必须加强候鸟迁徙越冬主要停歇地和栖息地的监控管理,强化疫源疫病监测预警。”自治区林草局野生动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此,西藏自治区根据鸟类迁徙越冬规律,充分发挥护林员、生态岗位保护区管护员、监督员、疫源疫病监测员、监督员等各方面力量,对候鸟等野生动物的主要分布区、繁殖栖息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等按行政区域明确责任主体、划分责任片区开展管护工作,加大巡护频率,杜绝猎杀鸟类事件的发生。要求切实做好禽流感等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确保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

  加大巡查力度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把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作为本地生态建设重点工作,马虎不得、疏忽不得、怠慢不得。”该负责人表示。要对辖区内野外巡护、看守和市场巡查等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责任到人、巡护到位、监测到岗,确保巡护、看守任务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防止麻痹、懈怠等问题的发生。

  与此同时,西藏自治区在严厉打击非法捕猎、出售、收购、经营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方面也加大了力度。要求各市(地)林草主管部门遏制并严厉打击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野生动物栖息地、旅游景区周边商店、餐馆饭店和农贸市场等地的执法巡查力度;积极协调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对本辖区范围的非法猎捕、出售、收购、经营野生鸟类和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清理,坚决杜绝猎杀贩卖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现象,彻底切断进入市场的非法渠道,确保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有一个良好的栖息环境。

(责编: 贾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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