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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公安局救助国家保护动物

发布时间:2022-03-18 09:55:00来源: 西藏法制报

  近日,桑珠孜区电信大楼便民警务站接桑珠孜区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吉林中路“湘水人家”餐馆门口有群众求助,请求派警处理。经民警了解得知,群众唐某在行至吉林中路“湘水人家”门口时,发现一只受伤的鸟,右脚受伤无法飞行。

  据此情况,民警及时与桑珠孜区林业局取得联系,并采取保护性措施。经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并确认,该受伤的鸟类为鸬鹚,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鸟类。目前,这只受伤的鸬鹚已移交桑珠孜区林业局进行救助。

  据了解,近年来,为进一步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桑珠孜区公安局按照野生动物保护和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打击野生动物制品制售工作,积极救助野生动物,营造野生动物保护的良好氛围,为野生动物保护筑起“保护屏障”。

(责编: 陈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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