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完成64个河湖健康评价
青藏高原,被誉为“江河源”“亚洲水塔”,保护西藏河湖生态意义重大,使命光荣。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将河湖长制工作引向深入,取得显著成效。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水利厅了解到,近年来,西藏全面建立五级河湖长体系,实现全区河流、湖泊全覆盖,比中央要求提前半年建立河湖长制。自治区双总河长共同签发总河长令《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河湖长职责。同时,加强河湖水环境治理,强化水域岸线管控,加强遥感监测技术运用,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并完善“一河(湖)一档”,修编“一河(湖)一策”,多方筹资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编制采砂规划,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记者了解到,全区建设13个示范河湖,完成64个河湖健康评价,河湖健康率为100%。出台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将河湖长制考核纳入政府绩效专核,连续4年对各市(地)政府和各级河湖长进行考核,对成效明显市(地)予以激励。同时,全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与青川滇建立河湖联防联控机制。建成河湖长制信息系统,完善基层河湖巡查管护体系,全力守护“亚洲水塔”。
因此,近年来,西藏河湖水质保持良好,达到国家规定相应水域的环境质量标准,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西藏因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连续两年获得国务院督查办激励。
其中,林芝市朗县对县域内湖泊、部分规定水域和河段实行全年禁渔,严厉打击违法捕捞行为,2021年开展渔业执法40次,查办违法捕捞案件2起。
此外,西藏治理雅江沿岸水土流失,开展“四旁”植树行动,建设生态宜居村庄,开展“两江四河”流域造林绿化工程,有力有效推动生态修复,河湖生态不断改善,营造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生态宜居”的河流生态空间。
下一步,自治区水利厅将进一步加强河湖管护,促进河湖生态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工程,共同绘就水清河畅新画卷,为保护好“亚洲水塔”、建设生态文明高地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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