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法检”两院加强野生动物司法保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野生动物资源司法保护,近日,昌都市人民检察院与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签发《关于加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公益诉讼案件协作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法检两院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野生动物司法保护水平,为推进西藏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提供司法保障。
《意见》要求,法检两院要定期交换有关工作信息。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涉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相关线索的,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认真审查是否符合公益诉讼立案条件,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人民法院。法检两院要建立野生动物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涉野生动物领域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和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相互反馈问题、开展协商研讨,提出工作建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难点堵点问题。
《意见》明确,法检两院应当与环保机关、财政部门等积极沟通,共同探索建立环境保护公益基金,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修复费用、赔偿金纳入环保公益专用基金,用于生态环境的修复和公益活动。另外,《意见》还对案件管辖、证据收集、诉讼程序等办案环节进行了规范,在联合普法宣传、业务培训等工作上达成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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