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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班玛县民族团结与脱贫攻坚深度契合相互促进

发布时间:2020-06-16 10:16:00来源: 今日班玛

  践行民族团结打赢脱贫攻坚战,已成为“十三五”时期的主攻方向。近年来,班玛县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为契机,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为工作主线,将民族团结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以脱贫促团结,以团结保脱贫,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全力推动脱贫攻坚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双融合双推进双达标,全县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密团结在一起,共生共融、互帮互助、团结进步、繁荣发展,努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的美好家园,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同步迈进小康社会。

  高度重视同开展。班玛县委、县政府切实把民族团结、脱贫攻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把民族团结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做到民族团结与脱贫攻坚工作同开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思路,不断增强民族团结与脱贫攻坚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总结提炼在活动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把典型经验上升为普遍性的工作要求,把成熟的做法固定为常态化的工作制度,让脱贫攻坚工作成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有力推手。

  宣传教育共攻坚。以民族团结知识、民族政策、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等为重点,结合“鼓干劲、战疫情、稳脱贫、迎小康”百名干部下乡活动,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十一进”活动,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进一步深入人心,积极引导全县各族干部和群众、僧尼等在思想上紧紧团结在一起,在力量上紧紧拧成一股绳,形成一股强大合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结对帮扶心连心。发挥“党建+民族团结”优势,1300余名干部职工按照县委“65432”结对标准和“五必到六帮送”要求与1945户贫困户结成对子,认成亲戚,针对贫困户实际情况和需求制订具体的帮扶措施,确保扶贫帮困真正扶到关键处、帮到点子上,为确保帮扶实效将帮扶情况纳入帮扶单位的年底考核中,且与个人考核挂钩。去年一年,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共走访慰问困难群众2619人次,为困难群众和基层支部送去各类资金和物品折合人民币170余万元,解决基层实际困难68件。帮扶工作中各族干部群众互相尊重、和谐相处,通过办好农牧民一件件的“民生小事”,更好的做好“民族团结大事”,不断加深帮扶感情,拉近党群干群关系,用实际行动最好的诠释了民族团结这个主题,民族团结基础更加巩固,有力地促进各族干部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进一步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民族产业促脱贫。通过将民族团结工作和民族扶贫产业有机结合,真正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建立在各族群众的实在利益、切身感受和共同未来之上。结合县情,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利用特色资源、优势资源、闲置资源,相继建立了红色旅游扶贫产业园、绿色农林扶贫产业园、金色文化扶贫产业园作为拉动班玛脱贫攻坚的三驾马车,辐射带动了一批以藏族民俗文化为基础的旅游产品和民间手工艺品,培育了一批服装加工、温棚种植、藏茶生产、黑陶、唐卡、藏毯制作等多个新型产业,解决转移就业岗位40余人,全县288名贫困群众从产业园每人每年得到效益分红403元,走出了一条扶贫开发与民族特色产业互促共赢的发展之路,产业发展成效显著,增收渠道也越来越宽,农牧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生活幸福感大大提升,进一步夯实了民族团结工作的群众基础,使民族团结之花在民族特色产业带动下绽放出更加灿烂的光芒。

  培训就业促增收。班玛县坚持把就业扶贫作为提升脱贫质量,巩固民族团结,促进和维护民族繁荣进步的主抓手,整合就业援助月、“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深入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劳务输出转移就业、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就业扶贫工程,确保有富余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转移就业,为贫困群众就业创业、增收致富开辟了新路子。以贫困户发展致富产业为需求,整合培训资源,开展实用性、实效性的农机驾驶、烹饪、车辆修理、藏式刺绣等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贫困群众的脱贫本领,让贫困群众“足不出户、就近就业、就地致富”。2019年,组织开展技能培训13期,培训人数850余人,就业率达到70%。重点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劳动力群体,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开发了一批生态管护员、道路养护员、街道保洁员等乡村公共服务岗位,截至目前,共安排生态公益性管护岗位1312个,贫困户实现全覆盖,助贫困劳动力托底就业。通过采取“本地消化,外地输送”的办法,充分发挥劳务合作社和农村经纪人作用,不断加大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转移就业114人,灵活就业2110人,使更多的班玛藏族群众走出去,富起来,脱贫致富的能力和信心显著增强,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了强大助力,有效促进了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夯实基础促发展。基础设施的建设是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举措,班玛县以国家乡村振兴计划为契机,以城镇化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区域发展,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向乡镇、县城靠拢,在乡镇周边建设集中搬迁点5个573户2883人,在县城建设集中搬迁点1个380户1273人,同步配套水、电、路、通讯、亮化、美化等工程,全县近20%的牧户搬出大山,告别了游牧生活,定居在乡镇、县城周边,城镇化率由2015年底的15%提高到2019年的38%。采用超常规手段投资和整合各类资金12多亿元,大力实施“牧民安居、劳务增收、全民保障、教育助学、健康关爱、文化共享、农村‘甘露’、远村点亮、交通便民、新村示范”十大行动和开展全域无垃圾示范县创建活动,一大批涉及生态、市政、交通、电力、教育、卫生、扶贫、水利、宗教、基层政权建设等多个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得到顺利实施,实现了人畜安全饮水,县乡村三级网络、生产生活用电,公共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基础建设,村级综合办公服务中心,广播电视和网络宽带,安全定居,全县行政村产业发展和村级集体经济,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八个全覆盖。基础设施的完善配置,进一步夯实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加快了全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改善了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满足了各族人民群众公共服务需求,幸福指数大幅提高,促进民族团结发展,城镇化建设水平达到新高度,全县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招商引资促团结。通过招商引资等渠道,积极引导和帮助少数民族企业、个体户到班玛投资发展,参与经济建设,促进各民族不断融合、共同发展,目前全县760多家个体工商户中,其他民族经营占比达到65%以上,彻底打破了2002年以来无其他少数民族参与班玛经商的局面。加快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共建共享,自改革开放以来截止2018年底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近20倍,固定资产投入增长近659.15倍,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增长了近23.7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近18.78倍,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近58.58倍。

  扶贫成效增进了民族感情和民族团结,民创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显著增强,各民族之间更为团结、关系更为融洽,民族团结凝聚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大合力。班玛县委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班玛县红军沟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班玛县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

  

(责编: 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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