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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组在甘孜州调研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工作

发布时间:2023-04-06 14:38:00来源: 甘孜日报

  3月30日至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率工作组,赴甘孜州开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和各方意见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随行调研。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舒大春主持座谈会并陪同到部分点位调研,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邓立军参加座谈,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关和、州政府副州长何小平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

  调研组实地考察了康定市贡嘎山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泸定县黄草坪村退耕还林工作和川藏铁路泸定大渡河特大桥建设过程中的环保落实情况。

  座谈会上,州政府汇报了甘孜州生态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州人大常委会汇报了甘孜州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相关地方立法情况;州级相关部门、康定市相关部门、木格措景区管理局和2名基层人大代表、2名企业代表,分别围绕调研提纲和《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提出意见建议。

  许安标充分肯定甘孜州生态保护工作,高度评价此次调研座谈,表示将认真梳理、充分考虑参会人员介绍的工作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抓紧修改完善《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争取兼顾各方情况,早日完成立法项目,确保该法切实管用、发挥实效。他指出,制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该项立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生态保护、充分发挥法治红利作用。

  舒大春表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制定实施,必将对甘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甘孜人大将深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起生态保护责任,充分认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重大意义,继续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用法治力量推动区域生态保护,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构筑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作出积极贡献。同时,他也希望正在制定中的《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能够就适当调整生态红线、充分考虑涉及地区的民生利益、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支持涉及地区清洁能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作出相关规定,以助力涉及地区更好处理发展和保护的问题。

(责编:贾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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