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创新举措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西藏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指出,中国人民是具有伟大团结精神的人民,是56个民族多元一体、交织交融、守望相助的中华民族大家庭。
在谈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作用时,区民宗委副主任黄云素说:“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中央推进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
据统计,2017年,西藏7家示范单位和2家教育基地分别荣获第四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和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截至目前,西藏已有23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6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10家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西藏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关于加强民族团结今后五年的目标任务,是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努力建设全国民族团结模范区,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着力在“导”上下功夫,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任务,西藏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始终坚持把民族工作放在关系国家统一、民族团结、边疆巩固的高度上来谋划,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同创民族团结模范区,努力推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团结,培养“领头雁”,建立主力军,为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开创新天地、谱写新篇章。
2018年,是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力推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全区上下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表彰活动,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化共产党员民族团结先锋活动、共青团员民族团结闪光行动、少先队员民族团结牵手活动和妇联组织民族团结巾帼添彩行动等,巩固和和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黄云素表示,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这一目标任务,是做好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关键,我们必须坚决反对一切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行为,坚持和拓宽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不断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凝聚力更强、包容性更大的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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