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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面临哪些阻力

彭辉 发布时间:2018-03-21 09:10:00 解放日报

作者: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彭辉

对上海而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在“破”“立”“降”上下功夫,破除制约创新和开放的制度性短板。这对于打响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四个品牌”也是至关重要的。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成功步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是,在人口红利衰减、“中等收入陷阱”风险累积、国际经济格局深刻调整等一系列内外因的作用下,经济发展正进入新常态。在这样一个历史维度下,只有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才能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质量,才能真正提升国家竞争力;只有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才能有序进行制度变迁和政策转化,形成新的增长动力;只有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才能理顺体制机制,实现行政流程再造;只有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才能加快调整发展模式,重塑和发展优势产业,抢占经济制高点和话语权。

正是基于此,从2015年起,历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从时代背景、根本目的、主攻方向和本质属性等方面,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予以深刻阐述,要求“有力、有度、有效”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在“降”上下功夫,其中包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对市场经济能否有效运作有着直接的影响,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一大难点。

所谓制度性交易成本,是指企业遵循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等需要付出的成本。新时代,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以“放管服”改革为核心内容。就此而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

事实上,“放管服”改革也被社会各界视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先手棋”、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当前,“放管服”改革进入深水区,既要打好攻坚战,也要打好持久战。由此,才能进一步为经济社会发展凝聚强大动力,才能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就上海来讲,推进“放管服”改革,还是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必由之路。

首先,要把着力点放在塑造良好的政商关系上。

良好的政商关系维护,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政商关系获得很大发展,新型政企关系正在形成,政府职能边界不断明晰,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不断提高。相应地,企业承担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下降。

但是,一些老问题的存在、一些新问题的出现,对企业降成本也构成了不小的阻力。一是“卡、要”现象仍然存在。二是“不作为”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突出。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少数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又走上另一个极端:他们对商家敬而远之,该办的事不办,生怕被冠以“权、利输送”之名;商家到政府办事时,“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事却难办了”。这其实是一种懒政。三是法规惩罚弹性大。从这个角度来看,将“放管服”改革作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牛鼻子”,有利于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维护和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其次,要把着力点放在推进权力的良性运作上。

政府权力运作不畅,是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面临的关键阻力。当前,政府权力运作的“梗阻”现象主要表现为:

一方面,降成本的政策在一些地方、一些基层存在落实难的情况,上面政策和下面执行依然呈现“两张皮”现象。

另一方面,权力下放基层后,存在“接不住”或“不想接”问题。中央将行政审批权下放到地方以后,减少了中央部委的审批程序和时间,但并没有彻底解决基层的审批效率问题。甚至,在审批权力增加以后,一些地方的审批时间反倒延长了。

有企业反映,以前跑一周能办完的事,现在网上申请要一个月才能批下来。原本是提高效率的网上申报却变成企业口中的“耽误时间”,没有充分发挥网上办公自动化、协同化、效率化的优势。

此外,降成本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还面临缺少配套细则等问题。即便有许多相应的政策解读,但对企业来说,仍然难以理解和把握,也就导致较难操作。

最后,要把着力点放在改进和创新社会治理上。

上海要在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全面从严治党上做到有新作为,在加快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五个中心”的过程中着力构筑战略优势。

为此,需要全面深化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需要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同时,要更多、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改进和创新社会治理,努力形成全面创新发展的社会环境,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积极性。

按照中央要求、结合上海实际,上海于2014年把“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列为一号调研课题,并连续三年将这项工作列为重点推进和督查的工作。每年都召开工作推进会,持续抓推进抓落实,出台《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及6个配套文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绩。但也应看到,在区域化党建、社区共治、居村自治、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深化镇管社区、优化社区服务等领域仍有提升空间。对此,可以将“放管服”改革作为抓手,以大调研为平台和驱动,练好改革功夫,让“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责编: 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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