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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手笔:读懂人民美好生活的意蕴

发布时间:2018-08-20 15:20:00 人民日报

人民美好生活,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日益得到广泛认同的新概念、新理念。伦理学研究讲人类的生活理想是好生活,而对好生活的理解主要有三种基本观点:品德高尚的生活,物质富足的生活,品德高尚又物质富足的生活。人民美好生活,可以理解为品德高尚又物质富足的好生活。它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好生活的内涵,更加重视生活的完善、和谐,更加重视真、善、美的统一。它不仅赋予好生活以完美的意蕴,而且致力于追求全体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应当说,人民美好生活既是人类好生活的中国形态,也是具有鲜明中华文化特色的好生活,是对伦理学研究意义上好生活的丰富与发展。

人民美好生活具有深厚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基。《尚书》中有“五福”的记载,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这是先人所理解的美好生活的五个方面,强调作为整体生活的美好。《礼记》中称福为“备”,意思是生活完善。按照孔子的看法,中国远古的尧、舜、禹时代是“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大同时代。后来,孟子将这种大同概括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共享普惠社会。而《周易》讲天、地、人“三才”生生不已的变化,强调宇宙万物及其变化的普遍和谐,于是就有了和实生物、和而不同等和谐观念。个人完善、天下大同、宇宙和谐,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给美好生活奠定的三维基础。完善、大同、和谐既具有道德意义上善的含义,又具有审美意义上美的含义,是善与美的统一。这种善与美并非只是个人的追求,而是人类现实生活中实实在在的感受,因而是真实的。中国古人所憧憬的美好生活,就是这种真、善、美有机统一的生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不仅在概念上获得了充分完整的意义,而且成为我们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将通过全体人民的不懈努力、共同奋斗从理想变成现实。今天,美好生活的主体是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体和主人的全体人民。人民美好生活不是单纯个人意义上的美好生活,而是以人民为主体、以人民为中心的全体人民共商、共创、共管、共享的美好生活。人民美好生活就个人生活完善而言,已经不限于传统的“五福”,而强调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它是人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是人的潜能充分开发和才能充分发挥,是人的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人民美好生活还包含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要求,即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尤为重要的是,在当今中国,人民美好生活已经不是一种历久而未能实现的理想,而是正在加速实现的奋斗目标。人民美好生活是新时代的全新理念,但它内蕴着传统美好生活理想的文化基因和优秀内容,是传统美好生活理想在当代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人民美好生活的概念和理念,是中国历史上一种全新的幸福观。它是人的生存、发展、享受需要得到尽可能满足的生活,是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生态全面改善相一致、相协调,是以好生活为中心的好身体、好品德、好人格、好作为、好社会、好世界、好生态的完美统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反映了人的根本的、总体的需要,代表着人追求真、善、美的深层愿望;而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则充分体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取向和总体要求。因此,全体人民把人民美好生活作为共同奋斗目标并为之不懈奋斗,不仅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而且对于人类具有普遍意义,是中国为世界谋大同而贡献的中国经验、中国智慧。

(作者为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中心湖北大学分中心研究员、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责编: 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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