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论:为乡村振兴注入“文明力量”
近日,中央一号文件公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的“三农”工作擘画蓝图。这份文件首次出现“天价彩礼”四个字,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既说明中央对农村移风易俗的重视,也体现了净化社会风气的共识。
彩礼广泛存在于中国的婚姻缔结过程中,是对明媒正娶、结两姓之好的礼仪性表达,是具有浓烈传统意味的乡村民俗文化。然而,如果脱离文化的仪式属性,而变成了婚姻的要价手段,则与彩礼的初衷背道而驰。这些年来,农村彩礼水涨船高,从几千元到后来的几万元、十几万元,甚至开始突破二十万元。包括彩礼在内的高额婚姻成本,使得一些农民家庭“望婚兴叹”,让一些农村的男青年结不起婚,还有可能让农民家庭致贫返贫。
农民受累于人情礼金,又不断地被卷进办酒席的人情往来当中。给祖先树碑要办酒席、建一层楼办一次酒席、一年内每个儿子给父母办一次寿酒,人情泛滥、大操大办消耗了农村家庭收入,许多家庭因此致贫或不能脱贫。“天价彩礼”、人情泛滥、大操大办等农村典型人情支出,已经成为农民家庭的主要负担之一。
不可否认,“天价彩礼”的背后,也有农村地区适婚男女性别比失衡的结构性问题。但当彩礼变成了婚姻的明码标价,它不仅会侵蚀农村社会风气、破坏农村民俗文化,导致农村婚姻关系的货币化、情感关系的物质化、代际关系的功利化倾向,还会压缩农民家庭脱贫致富的空间、增加致贫返贫的风险,加大两代人之间的财富转移,埋下农村家庭的养老风险。这说明,推进脱贫攻坚、实现乡村振兴,不仅要重视看得见的因素,也要重视看不见的因素,通过移风易俗、净化风气,解决“天价彩礼”、人情泛滥、大操大办等问题,使得农村家庭人情支出回归到合理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弘扬新风正气,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降低农民家庭的人情支出,要从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建设入手。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基层党组织和群众自治性组织应该是主导者和治理主体。一方面,基层党委政府要为乡风文明提供制度规范,包括对农村人情、办酒、彩礼、歌舞表演等提供建设性建议和规范性原则。当农村社会不能内生出规范实现自我治理时,基层党委政府的倡议和规范具有权威性,能够获得农民群众的认可和积极响应。另一方面,注重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农村乡风文明建设、深化移风易俗等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探索符合地方实际和特色的公序良俗。
实际上,在一种不良风气中,个体往往会受到裹挟,都可能是身不由己的受害者。因此,当移风易俗持续推进,当农村风气不断净化,人们就能从高企的人情支出中解脱出来,因为得到移风易俗的红利而不断支持移风易俗,从而实现“良币驱逐劣币”,在农村涵养健康的文化氛围。
(作者为武汉大学社会学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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