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元春: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文件全文共有19篇65章,第一篇就明确指出:“十四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是由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现实逻辑决定的。”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不仅具有科学的理论基础,还具有坚实的历史基础和实践基础。
新发展阶段明确了中国发展的历史方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我们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这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一个新发展阶段,需要我们准确把握内外部环境和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成功经验,就是科学运用唯物史观判断党和人民事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发展阶段,并根据这种判断制定科学的方针、路线和战略。当前,我们只有立足新发展阶段,才能认识清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经济社会基础和内外部环境,才能辩证地、科学地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准确判断我们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才能充分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关系全局的重大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带来的新特征和新规律。
新发展理念明确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指导原则,科学回答了在新发展阶段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等重大问题,明确了新发展阶段的目标、动力、方式和路径,阐明了我们党关于发展的政治立场、价值导向、发展模式、发展道路等重大政治问题。只有贯彻新发展理念,我们才能成功克服传统发展模式的各种弊端,才能充分吸收世界各国发展的经验教训,才能在创新中实现新旧动力的转换,在协调中克服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在绿色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开放中进一步构建国际合作新平台和新竞争力,在共享中达到共同富裕,进而在高质量发展中圆满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
新发展格局明确了我国经济现代化的路径选择,是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主动作为,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提升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战略部署,是发挥比较优势重塑我国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抉择。只有通过构建新发展格局,我们才能在科技自立自强中突破“卡脖子”问题,实现新发展阶段的创新驱动,才能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实现国内大循环的重构和提升,才能在国民经济循环畅通的基础上构建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进而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基础上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行稳致远。
总的来看,进入新发展阶段明确了我国发展的历史方位,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认识前提和历史理论基础;贯彻新发展理念明确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指导原则,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思想指导和理论指南;构建新发展格局明确了我国经济现代化的路径选择,是新发展理念在战略举措层面的具体体现和行动部署。这三者相互呼应、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有机体系。我们要在融会贯通之中做好贯彻落实,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注入强大动力。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
-
完善就业优先政策体系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2020年我国的成功实践再一次证明,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是保障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前提。[详细] -
【两会国是厅】漫评 | 高质量发展增添幸福生活质量成色
高质量发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头连着经济社会的目标,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幸福。[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