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阳:塑造数字时代的农民
4月25日,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在福州召开,数字议题再次引发大众关注与热议。智慧农业平台、“AI+农业”计划、智能农业……在今天数字中国发展的大战略下,数字农业形态正在展现。所谓数字农业,是将数字信息作为农业新的生产要素,用数字信息技术对农业对象、环境和全过程进行可视化表达、数字化设计、信息化管理的新兴农业发展形态。近些年,随着数字农业的持续推进,新问题也接踵而至。
以养猪为例,一些龙头企业推出了生猪养殖数字农业示范园,年出栏生猪超10万头,使得当地小规模养殖户普遍担心失去价格优势、面临市场淘汰。少数有幸加入平台的养猪户为了获取平台供产销分析数据,必须按期交纳数据使用费,无疑加大了其成本负担。而更普遍令养猪户头疼的是数字平台程序使用的复杂度,这些数字化手段的使用和养猪户长期的经验技能完全没有关联。其中既有数字经济发展的普遍难题,也有农业自身特殊性的原因。问题的解决不仅关系中央一号文件“数字乡村”战略的实现,更关系着中国的米袋子和菜篮子,亟须深究问题背后的深刻成因。几个要点需要关注——
数字农业对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产生系统性冲击。数字技术正极大地改变着田间地头的劳作方式,但农业数字技术的使用者由于受农耕文明的羁绊,当前还不愿意放弃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这一矛盾不仅压缩了数字技术的应用范围,也使得农户既无法享受数字农业的红利,也损失了传统农业生产的薄利。
数字农业加剧了农业价值链的低端锁定。数字化进程对于农业生产、加工、物流、销售、消费等价值链环节的推动作用并不是同步的。农产品电商直播充分显示了数字技术对于“终端销售”的赋能作用,但农业种植和粗加工环节的讨价还价地位不仅没有根本性改变,甚至处于更为弱势的状态。
数字农业对农户的排斥问题。作为数字弱势群体,农户因其在数据信息接受、整理、分析及再利用等方面的劣势,影响着其数字接入、数字能力和数字结果。他们不仅难以参与数字农业并从中获益,还有可能被不断变革的劳动力市场排斥在外。
从长期看,数字农业发展应该是效率和公平兼顾的过程,但现在却暴露出了不平衡、不充分和不包容问题。正确的态度不是冷眼相待,更非采取敌对态度。发展失衡、治理困境、数字鸿沟、公平赤字是伴随前进的问题,我们不能因噎废食。问题的最终解决需要在新发展理念指导下,政府、平台和农户多方共同参与。
对于政府而言,要加大对数字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的宣讲,让农户实实在在看到数字农业的效益。很多事实表明,老百姓接受新事物需要一个过程,但是一旦他们意识到新技术可以带来增收,他们的热情是谁都不能阻拦的。此外,也要因地制宜,要允许农户基于自身条件选择种养方式,千万别操之过急;要加大农村地区“新基建”投资力度,补齐农村地区数字设施与服务短板。
价值链低端锁定问题很大程度上与农业“最先一公里”的数字投入和数字基础设施缺乏有关。应加大田间地头的数字资本投入,鼓励种养环节应用更多的物联网和大数据。加快5G、千兆光纤等底层网络与民生资源供给,保障城乡“数字机会”的公平。积极在农村种养环节落实数字经济领域的相关惠企政策,确保落地见效;大力构建面向农村地区的数字技能普及体系,加大对村干部和农户开展数字技能培训的频率。组织实施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返乡农户工、留守妇女等群体的电子商务、网络直播、普惠金融等培训,以及面向农村中老年群体的电脑、手机使用技能培训。
对于平台企业而言,要提高农业数字技术的兼容性和可及性。涉农数字工具开发应该尽量兼顾老百姓的实际使用水平,要以便利化为基础进行各种应用开发。平台在介入方面应该降低进入壁垒,放宽准入条件。同时农业数字技术升级和数据流转应该更加重视农户的实际支付水平,要避免农户采集和使用数据过程中过高的成本负担。
对于广大农民兄弟而言,应自觉强化在数字农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转变思维、融入趋势、大胆尝试,把自己塑造成“玩得了高科技也下得了地”的“数字新农人”。广大农户在数字技术面前,也要主动成团、多方合作,积极共建数字农场,共享数字农业硕果。
(作者系上海财经大学讲席教授、商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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