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尚希:积极财政政策着力点正发生新变化
积极财政政策是用来对冲公共风险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共风险的状态决定了积极财政政策的调整变化。
2021年上半年,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公共风险水平下降,经济复苏步伐明显加快,积极财政政策也没有必要再采取去年那样的方式、力度和强度,因此相应作出了一些调整,转为“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其实质是更加强调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精准性,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政策的长期效果。
在许多人看来,积极财政政策的标志就是赤字率、债务、减税降费、大搞基建。今年上半年,积极财政政策的特征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开始转向“补短板”。从主要支出科目来看,涉及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领域的支出大幅增长,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持续压减。这反映出,积极财政政策更加注重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这既有利于短期内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福祉;从长期来看,又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人力资本积累。而这些恰恰都是防风险方面的短板。
我国积极财政政策还体现为更加主动作为,包括进一步改进了转移支付方式,加大对地方“三保”的投入力度,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方式,更加注重防控和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上半年,中央直达资金下达比例超过95%,资金快速抵达基层和使用单位,更有利于在时效上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复苏。另外,高度重视专项债项目的入口审核、风险监控和绩效管理工作,宁可适当放慢发行进度,也要确保专项债资金的使用效益以及专项债的更可持续,这本身就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在看到我国经济企稳向好、稳中有进的同时,仍需高度警惕各类风险挑战。从国外来看,全球疫情仍在持续演变,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从国内来看,经济恢复仍然不稳固、不均衡,部分地区隐性债务化解存在较大压力,新一轮病毒来势汹汹、呈多点扩散之势。应该说,我国经济社会在运行层面的公共风险水平有所下降,而发展层面的公共风险压力不小。公共风险通常都会转化为发展成本,导致经济发展的平庸化和低效率。要改变这种状况,积极财政政策的作用就不能仅满足于平抑经济波动,而是要着眼于提升发展后劲、促进潜在增长率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这就要求相关的财政政策必须有效对冲公共风险,以此降低发展成本。只有这样,积极财政政策才能有效注入确定性,促进新发展格局的构建。
下半年,积极的财政政策应主要聚焦于“防风险”和“谋长远”。在防风险方面,财政政策首先要在引导预期上发力,既要用好政策,又要避免政策依赖症,增强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减税降费固然重要,也产生了明显效果,但边际效应递减也很明显,不能长期搞下去。当前要把制度性的减税降费贯彻落实好,并在体制机制改革上下更多功夫。特别是面对新一轮德尔塔病毒来袭,需要在继续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前提下,认真总结去年实施阶段性优惠政策的经验,进一步从宏观不确定性方面来加大化解力度,为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低风险的宏观环境,避免微观主体的短期经营风险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沿着产业链、供应链和资金链等进行横向、纵向蔓延,进而波及就业、金融和社会等领域,衍生出新的公共风险。另外,需密切关注在建项目的后续建设情况,切实提升债务发行与项目进展之间的匹配度,重点推动投资环境的改善和发展后劲的增强。
在谋长远方面,积极财政政策仍应聚焦于培育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一方面,需进一步加大对基本民生和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资金保障力度,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增强国家的发展后劲和可持续性。另一方面,应通过嵌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之中的政策,稳定各类市场主体预期,进一步增强其扩大研发投入和项目投资的积极性。尤其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我国小微企业数量众多,一头连着经济发展,一头连着社会稳定,是市场经济中最活跃、最广泛、最贴近民生,但也是抗风险能力最弱的一个庞大群体。在大宗商品价格持续处于高位、居民消费恢复相对乏力,不确定性不稳定性仍然较大的宏观环境下,需要积极财政政策持续发力,创新分担风险方式,切实提升广大小微企业的投资动力和发展活力。
(作者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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