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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万龙:乡村建设应注意“和而不同”

林万龙 发布时间:2021-09-17 08:48:00 光明日报

  近期有媒体报道,长三角的一个村庄建了标准化的网球场,但由于不贴合村民需求,球场基本闲置,成了摆设,造成了很大浪费。

  这一案例并非孤例。近年来,类似因乡村建设项目盲目追求“高大上”、因不符合农村实际而造成浪费的案例还有不少。2017年,福建省曾公布了一批负面案例,展示在一些乡村建设中糟糕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日前,福建省再次公布了在乡村建设中的另一些负面案例。其中,就有不少因在村里修建大广场、修建城市化景观池导致乡土特色不足、利用率不高的案例。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在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中,中央明确提出要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要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这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那么,应该如何从农民的需要出发开展乡村建设呢?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实行了较长时期的城镇偏向的城乡二元发展战略,这一发展战略在为我国以较快速度完成工业化所需基本积累的同时,也导致了城乡居民收入的较大差距,并使得农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相对滞后于城镇地区。乡村建设行动要求补足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的短板,是对城乡二元发展模式的纠偏。为此,要把城镇基础设施网络(如供水、通信信息网络、交通网络等)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如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养老保险、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另一方面,在政策实践中,也必须充分注意到,城市与乡村各有特点,乡村多样化的自然景观、较低的人口密度、亲近大自然的居住环境是其明显特征,乡村的人口特征和居民的需求偏好等也可能与城镇存在差异。城乡的这些差异恰恰正是城乡各自的特色所在,是一定区域多样性的表现。在乡村建设行动中,必须充分挖掘、紧密结合农村独特的文化、资源、自然特色,充分考虑乡村的人口特征,重视乡村的多样性,正视城乡的差异性。

  对上述统一性和差异性的把握,是乡村建设的核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乡村建设的目标是使农村居民跟城镇居民一样,过上美好的生活,这是乡村建设行动的出发点。在乡村建设中,凡是符合这个出发点的,就是适当的、必要的行动。简单地以建设城镇的思维、模式来建设乡村,表面上实现了城乡的无差异,但实际上是对城乡融合的最大误解。

  一言以蔽之,乡村建设行动应该“和而不同”。

  (作者:林万龙,系中国农业大学国家乡村振兴研究院副院长、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责编: 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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