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志愿服务:精准扶持的新探索
共同富裕“路线图”中最为重要的是“扩中”和“提低”。“提低”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如何保障和提高低保人员的收入,让他们更好融入社会生活,这是打通共同富裕最后一公里的关键。“互助志愿服务”正是共同富裕路径下对低保人员开展精准扶持的一种新探索,是将在劳动年龄段内具有劳动能力但因各种原因无法正常就业的低保人员培养成为义工,为其他需要帮助的困难人员提供社区照料、清洁、排查等服务并获得部分补贴受益的一种救助设计。
一般理解的志愿服务都是志愿者为低保人员提供服务,实际上,低保人员参与志愿服务越来越普遍,如为社区提供治安巡逻服务、为村里打扫卫生、在防疫第一线值勤等,并从个别自发的志愿服务发展到目前的“互助志愿服务”。在总结和借鉴相关试点试验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北京市在丰台区进行了实践探索。2021年6月,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在辖区两个街道开展了名为“义联益动”的低保人员“互助志愿服务”实践。
“互助志愿服务”打破了低保个人维度和国家维度的双向恶性循环。从低保个人维度来说,他们有工作能力,有回归社会的可能,但是在现有的制度设计下无法就业,不能回归社会,只能依靠低保,陷入个人无限依赖政府的一种恶性循环;从国家维度来说,政府从兜底式救助变成了扶养式救助,财政负担和人力成本支出不断增高,陷入了无限度救助的一种恶性循环。开展志愿服务的低保人员,是那些因各种原因事实上没有就业、政府公益性岗位也无法胜任的人群,他们和社会阻断,极易发展成为福利依赖,成为共同富裕发展道路上的最大难题。通过开展互助志愿服务,低保人员通过帮助他人、服务他人获得责任感和价值,从而激发内生动力,消除“思想贫困”,实现了扶贫扶志,树立了他们融入社会的决心,建立了帮助他们融入社会的途径。
同时,“互助志愿服务”也与“负所得税”理念相契合,为共同富裕探索了新路径。负所得税是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提出的一种贫困治理的制度设计,基本思路是依据政府划定的贫困线,根据个人实际收入与贫困线的差距不同相应地给予不同的补贴。这种设计,在于鼓励贫穷家庭成员寻找工作的积极性,也就是说,在最低收入线以下的人中,个人实际收入越高,得到的负所得税越多,个人最终的可支配收入也就越高。目的是增加最低收入线以下人的工作动机,从而避免救助中的“养懒汉”现象。国内外都探讨过用负所得税理念来实现对相对贫困的有效治理,但因涉及到较为复杂的税制改革而难于落地。“互助志愿服务”鼓励低保人员成为义工,为其他困难人群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同时自己能够有一些收益,用来改善整个家庭的生活,让低保义工看到自己努力的成果和希望。这些收益不计入其低保核算的收入中,也不会改变其低保身份。这种模式实现了负所得税所想达到的目标,即鼓励处于最低收入线以下的人通过自己的劳动增加收入,最终实现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更为重要的是,比较好地解决了低保人员福利依赖和融入社会生活的难题,为共同富裕实施提供了有益经验。
随着人口老龄化时代的到来,有大量的困难、高龄人群需要提供服务,而少子化、不婚化又使得能提供相应服务的人力资源匮乏,同时政府用于提供服务的支出成本也在不断增加。低保个人通过参与志愿服务,为其他困难群众提供服务,缓解了劳动力危机,解决了政府的燃眉之急,同时政府支出的成本也有所降低,更为重要的是,这些低保人员在志愿服务中感受到自己的价值,有这样的途径能让他回归社会,参与到正常的社会生活,真正实现了扶贫扶志的目标,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改进帮扶方式,多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参与帮扶项目实施,提倡多劳多得,不要包办代替和简单发钱发物”的帮扶模式。
(作者分别为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教授、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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