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琦:转移支付促进协调发展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今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增加约1.5万亿元,总规模近9.8万亿元,增长18%,为多年来最大增幅,成为全年财政预算安排的一大亮点。
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纵向转移支付规模逐年增加,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也呈现整体上升态势,对缓解区域发展不均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资金用途划分,我国中央对地方政府的纵向转移支付由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构成。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不限定资金用途,由地方政府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转移支付则需限定资金用途,并细化到具体的地区和项目。总体来看,中央持续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提升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能力,并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有力缓解了地方财政压力,更好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
近年来,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交织,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地方财政预期增速放缓,而刚性支出增加,加之持续的减税降费,导致部分地方面临财政收支压力增大。对此,中央在科学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前提下,通过新增国债、压减中央本级支出等措施,为转移支付腾出空间,更大力度地支持基层稳健运行、兜牢“三保”底线和落实惠企利民政策。
据2022年财政预算报告,我国一般性转移支付8.21万亿元,增长8.7%,主要用于增加地方可用财力;专项转移支付7836.08亿元,增长4.7%,主要用于加大生态保护、产业转型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领域支出;而8000亿元是通过特定渠道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保障重点民生。不难看出,2022年的转移支付安排,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实现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的有力抓手,充分体现了中央“一盘棋”理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一方面,转移支付能及时增强地方政府的可用财力,让地方在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三保”任务以及防范化解公共风险等方面吃下“定心丸”,特别是今年实施的1.5万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也需要中央财政通过大额转移支付来帮助部分地方完成退税目标。
另一方面,转移支付也是加大财政下沉力度、为地方发展赋能的重要机制。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未来改革创新和稳定发展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为增强基层的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有必要加大对基层的财政倾斜,特别是帮助部分财政收支失衡或经济发展滞后的地区加快推动产业升级和民生改善,逐步将中央对地方的“输血”转变为提升地方的自我“造血”功能。
确保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早、投向准、效果好,需进一步完善额度分配和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持续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并重点向困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倾斜;将更多转移支付纳入财政直达范围,优化资金分配流程、强化全过程动态监控、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安全性和透明度,确保新增财力主要用于助企纾困、稳投资、稳增长。与此同时,需加大转移支付资金的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尤其针对专项转移支付加大事前绩效评价,认真谋划布局一批民生保障项目和乘数效应明显的重点项目,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能。此外,要进一步加大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对地方政府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确保每一分财政资金都花在“刀刃”上。
( 作者: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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