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连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篇大文章
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深刻挖掘其丰富内涵、理论贡献与实践成效,有利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丰富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出发,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科学回答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立场、系统观念,运用创新思维,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时代乡村振兴要振兴什么”“如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问题,对于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书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三农”新篇章,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其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刻回答“为什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中国共产党的使命担当、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等层面,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问题,体现了人民性。
彰显中国共产党的使命担当。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领导农民“打土豪、分田地”,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领导农民开展互助合作、发展集体经济,再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进农村改革,我们党始终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为广大农民谋取实实在在的实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选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从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出发的,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当前,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具备了支撑城乡发展一体化物质技术条件,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为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提供了遵循。
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们党“三农”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亿万农民的殷切期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忘记农民、淡漠农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补齐农村发展和民生短板,让亿万农民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其二,坚持统筹谋划,深刻回答“新时代乡村振兴要振兴什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篇大文章,要统筹谋划,科学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强调乡村全面振兴、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乡村振兴要振兴什么”的问题,体现了系统性。
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乡村振兴不是单方面的振兴,而是全方位、全领域、全系统的振兴,致力于达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乡村产业振兴是基础,乡村人才振兴是关键,乡村文化振兴是动力,乡村生态振兴是支撑,乡村组织振兴是保障,这五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
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是辩证法的观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乡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不是简单的机械组合,而是两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共同组成乡村文明有机整体。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没有农业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富强,没有农民安居乐业,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指导下,我们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其三,坚持用好改革这一法宝,深刻回答“如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村改革是“三农”发展的重要动力,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要靠深化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强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深刻回答了“如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问题,体现了创新性。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传统。这个传统不能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健全党委全面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同时,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
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用好改革这一法宝。要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明确农村改革必须坚守底线,强调农村改革不论怎么改,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这些底线必须坚守,决不能犯颠覆性错误。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主线,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向改革要动力,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镇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形成城乡互动、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
理论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是我们党“三农”工作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为扎实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引。
一是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城乡关系是历史的产物,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基本关系。19世纪中期,马克思、恩格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深刻揭示城乡矛盾发展关系的变化规律,形成了城乡关系从分离、对立走向融合的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一个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对立也将消失,城乡关系必然会由分离、对立走向城乡融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在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的基础上,明确城乡融合发展的具体目标和现实路径。
提出城乡融合发展的具体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目标是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以及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这为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
提出城乡融合发展的现实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力度,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农村的扶持力度,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融合发展”,这有助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是传承发展了优秀传统农耕文化。农耕文化是我国农业的宝贵财富,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生活风俗等,对于维护乡村和谐稳定、孕育乡村良好风尚具有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在传承优秀传统农耕文化的基础上,明确乡村文化建设的新目标和新路径,实现了对优秀传统农耕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提出乡村文化建设的新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推动乡村文化振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要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文明新气象”。新时代推动乡村文化振兴、推进乡村文化建设,有助于提振农村精气神,增强农民凝聚力,孕育社会好风尚。
提出乡村文化建设的新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要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把我国农耕文明优秀遗产和现代文明要素结合起来,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不断推进乡村文化建设,有助于使我国优秀传统农耕文化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三是丰富发展了乡村建设理论。我们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形成了各有侧重又相互衔接的乡村建设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作为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科学指南,在继承中国共产党乡村建设理论的基础上,提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目标和新路径。
提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目标。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并明确指出,对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35年、本世纪中叶的目标任务,要科学分析、深化研究,把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搞清楚,科学提出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提出,“到2025年,农业基础更加稳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展望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提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路径。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在明确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的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路径。“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有助于为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此外,习近平总书记结合我国乡村建设实际,强调“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实践成效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指引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基础不断夯实,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蓝图正徐徐铺展。
第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取得显著成效。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不断健全。“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脱贫攻坚战取得胜利后,持续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充分利用数据平台,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以及突发严重困难户等进行监测,并及时落实帮扶举措,有力防范化解返贫风险。
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持续增收。“就业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本措施。”为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先后出台多个文件,通过深化劳务协作、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对返乡回流的脱贫劳动力建立跟踪服务机制等,千方百计织密脱贫群众就业保障网。截至2022年5月底,全国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务工规模3133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3.8%。
推动脱贫地区产业可持续发展。“对脱贫地区产业要长期培育和支持,促进内生可持续发展。”2021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积极部署推进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工作,通过组织脱贫县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对接产业项目、协调金融扶持政策等方式,不断推进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第二,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随着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目标任务有效衔接。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先后发布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时间表”“路线图”,为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科学指南。
机构人员有效衔接。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党中央决定将扶贫工作机构重组为乡村振兴工作机构。2021年2月,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之后各地也参照国家层面做法对扶贫工作机构进行调整。2021年以来,新阶段驻村帮扶工作扎实推动,常态化驻村帮扶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轮换顺利完成。
政策机制有效衔接。明确对脱贫县设立5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分类做好帮扶政策的延续、调整、优化,推动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支持等政策衔接。
第三,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自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有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要扛起政治责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方针,以更大力度推动乡村振兴。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
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近年来,我国粮食产能稳定提升,产量连续7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农业机械化、科学化、产业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72%,农作物种源自给率超过95%,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61%。
乡村全面振兴有力有序推进。在产业振兴方面,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持续推进,农产品加工业、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迅速崛起,农村创新创业日渐活跃。在人才振兴方面,乡村本土人才培育、外来人才引入等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职业农民、农业职业经理人等工作队伍不断壮大。在文化振兴方面,各地加快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乡土文化传承保护力度加大,移风易俗、文化惠民活动广泛开展,文明乡风加快培育。在生态振兴方面,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村污染治理和环境整治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成效初显。在组织振兴方面,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长足进步和明显跃升,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不断完善。
乡村振兴配套法律规范体系逐步完善。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颁布施行,这是第一部以乡村振兴命名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随后浙江等13个省份相继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进一步细化相关制度措施。乡村振兴配套法律规范体系的逐步完善,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奠定了坚实法律基础,提供了有力法律依据和保障。
第四,为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奠定基础。实现共同富裕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民和农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我国农村发展短板加快补齐,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城乡融合发展有序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扎实推进。
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道路、供水、电网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积极开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水平明显提升,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
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持续提升。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31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916元,较上一年分别增长10.5%、16.1%,农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全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倍差从2008年起连续13年下降,2021年下降到2.5,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农民收入结构从单纯依赖土地经营到收入来源多元化,消费结构从生存型逐渐向发展型、享受型过渡。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为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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