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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动高质量发展

袁易明 发布时间:2023-03-14 08:28:00 深圳特区报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我们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教授袁易明是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学的学术带头人,其列入《深圳这十年》改革创新特辑的著作《生态与增长矛盾的突破——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圳实践与经验》,总结了深圳在走出生态与增长矛盾困境中形成的一系列先行先试经验,对全国其他地区的经济增长与生态建设协同发展具有理论借鉴价值和现实参考意义,有助于推动绿色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为解决人类发展问题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近日,深圳特区报记者对袁易明教授进行了专访。

  我们不能坐等“拐点”的到来,而是要有所为,要采取行动

  深圳特区报:您在书中提到“当前,国内大部分地区的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恶化的情况正处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上升阶段”,什么是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拐点”什么时候会到来?

  袁易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是指当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时候,环境污染的程度较轻,但是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环境污染由低趋高,环境恶化程度随经济的增长而加剧;当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后,也就是说,到达某个临界点或称“拐点”以后,随着人均收入的进一步增加,环境污染又由高趋低,其环境污染的程度逐渐减缓,环境质量逐渐得到改善。环境污染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是通过观察世界上不同国家的经济与环境的发展情况总结出来的规律,这个规律并不是一个必然发生的自然现象。因此,对于某一个特定的国家而言,这种曲线不一定存在。所以,有一种说法认为,既然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存在“拐点”,那我们只要发展经济,等经济发展到“拐点”,环境质量的好转将是必然的,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一个国家在发展的过程中,如果不考虑环境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那么可能会卡在曲线左侧的某个点上不去,环境会制约经济增长,使得经济发展走不出中低水平阶段,曲线的后半段就会出不来。所以我们不能坐等“拐点”的到来,而是要有所为,要采取行动。“拐点”能不能到来,什么时候到来取决于我们的政策,取决于企业的行为,取决于社会各方对环境的关怀。这个过程当中,我们如果做得好,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拐点”会提前到来。

  深圳特区报:如何做才能让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拐点”提前到来呢?

  袁易明:在“拐点”到来之前,经济增长跟环境质量之间存在着替代关系,想要环境质量好一点,经济就可能增长慢一点,想要经济增长快一点,那么环境质量就会下降得多一些。如何使得这种替代关系变为一种协同关系,也就是说环境质量增长的时候,经济也在不断往上走,要做好以下三点:

  一是经济发展的规则需要调整。过去我们招商引资,企业只要能创造经济价值,能纳税、能解决就业问题就行。但现在我们还要看碳排放,对排污企业征收环境税。把企业在发展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为企业自身要承担的成本,以此倒逼企业家在决策过程中,不仅考虑赚多少钱,也要考虑污染环境的代价。

  二是政府要加大对环境治理的投入。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是社会要行动起来。生态治理是全民共治的社会行动,是一项需要人民共同参与的事业,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和受益者。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这三方面的力量共同发力,才能使得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拐点”提前到来,才能将经济增长与环境质量的替代关系变为协同关系。

  深圳特区报:您在书中写到,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呈现为复杂的关系,它们有一定冲突,但又相互依赖,共存互动。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冲突好理解,“相互依赖,共存互动”该如何理解?

  袁易明:相互依赖,共存互动是指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特别是到中等收入迈向高收入这个阶段,环境跟经济的关系,由原来相互替代、相互抵消的关系变为相互促进的关系。在这个阶段中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消费的升级,人们开始选购绿色产品,不再愿意购买对环境不友好的产品。那些高耗能、高碳排放的企业的发展空间就会越来越小,这其实就是环境和经济发展互动之后的结果。

  不仅如此,人们对环境的重视也会产生一些商业机会。比如说废旧物品的回收能创造经济价值,油耗低效率高的汽车会更受市场青睐。这样的例子有很多,这些环保企业,生态企业的诞生正是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相互依赖,共存互动的结果,也是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解决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既需要政策手段,也需要经济手段

  深圳特区报:您对中国生态环境现状做了详细分析,目前我国的生态环境治理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

  袁易明:第一是非均衡性。在过去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我们由沿海、沿江、沿边到内地逐步发展。由于我们的制度变迁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地区跟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差异还比较大。在这个过程中,有的地区率先进入了环境与经济协同的阶段,有的地区还处于替代阶段,这就是我们国家环境和经济关系的一个基本的现实。

  第二是差异性。中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生态问题,地区跟地区之间生态问题也不一致,这就需要因地施策,例如,一些污染比较严重的资源型省份,比如主要产煤炭的地区,治污就要依靠技术手段,对煤炭进行脱硫处理,这些地区的环境问题处理好了,对环保的边际贡献会很大。

  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既需要政策手段,也需要经济手段。政策上我们要扶持发展绿色经济,对高污染企业进行约束。经济手段是指我们要引导企业去按照市场的机制去解决发展过程中的环保问题。比如说用好碳市场,这是目前我们国家解决环保问题的其中一个很有效的手段。

  深圳特区报: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怎样做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袁易明:没有一把钥匙能解决所有的环境问题。所谓精准,就是根据每个地区环境问题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地诊断并提出解决方案。科学治污,就是在治污的力度、策略和技巧上,要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的情况,一步一步地走,不能操之过急,也不能放松。依法治污是指在制定污染防治政策时,要尊重法律、于法有据。在依法行政过程中,避免“一刀切”“走过场”,平时不作为等到检查、督导时,搞“形式主义”,闹出“矿山刷绿漆”这样的笑话。

  深圳通过“加减乘除”,有效跨越环境“拐点”

  深圳特区报:您在书中讲到,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深圳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有效跨越环境“拐点”,再度创造“深圳奇迹”。深圳是如何做的?

  袁易明:近十年,深圳通过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做“加法”、对优势传统产业做“减法”、对绿色低碳产业做“乘法”、对高耗能产业做“除法”,四维发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使经济的低碳特征更加显著。

  具体来讲,“加法”是基于对当前环境的科学研判之后,提出什么样的产业对环境来说是友好的。研究发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具有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等特征,因此要对这些产业做“加法”。

  “减法”则相反,就是对一些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进行合理约束。像深圳的家具、纺织、珠宝等优势传统产业资源消耗大、能源利用率低,但它们又是支撑深圳经济的重要分支,因此做“减法”并不是要把传统产业“斩尽杀绝” 而是助推优势传统产业向低碳化方向转型,实现规模与效益双突破。

  “乘法”则是那些在环保效果上具备乘数效应的产业,具体来说就是绿色低碳产业。低能耗、低污染、低排碳同时又能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既环保又能助力经济增长,具有倍增效应。深圳的绿色低碳产业基本形成了企业为引领,产业园区为平台,领先技术为支撑的绿色低碳产业格局,营造了“企业+园区+技术”绿色低碳产业良好生态。

  “除法”就是针对那些高耗能产业,从那些高污染产业中对环境影响最大的入手,通过各种手段,让这些产业退出。具体到深圳的做法来看,深圳利用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利润偏低,对成本投入有较强的敏感性的特点,充分发挥水、电、气、最低工资等价格杠杆作用,逐步提高低端企业的运营成本,运用市场“无形之手”加快“两高一低”产业淘汰。

  深圳特区报:深圳在环境方面的哪些做法值得提倡与借鉴?

  袁易明:十年来,深圳加快建立健全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以此作为突破生态与增长矛盾的关键,其中,倒逼机制、引导机制、价值激励机制、评估评价机制,共同助力深圳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经济体系。这些机制对全国其他地区的经济增长与生态建设协同发展具有理论借鉴价值和现实参考意义。

  具体来讲,倒逼机制是指为提高生产领域环境资源效率,实现产业生态化改造,从源头降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压力,淘汰低端落后企业、关停重污染企业、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环保信用评定。

  引导机制是指综合利用政策引导、研究方向引导、国际合作引导方式,推动实现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化。深圳的绿色低碳产业规模自2018年的990.73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1386.78亿元,年均增速11.9%;对GDP的贡献从2018年的4.09%提升至2021年的4.52%,规模稳步提升,发展逐步优化。

  价值激励机制是指降碳减排交易机制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机制,深圳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利用价值机制激励降碳减排工作。所谓碳交易是指二氧化碳的排放权可以被当作一种商品放到市场上进行买卖,成功减排的企业可以出售多余的配额,而超额排放的企业则需要在碳市场上购买配额。这就激励企业减少碳排放,把节约下来的碳指标拿到市场上卖掉,变为企业的收益。对个人来说,也有相应的激励方法,比如碳积分,个人可以通过环保行为记录获得碳积分,获得的积分可以用于换购一些购物券、礼品,等等。

  评估评价机制是一种方法论,可以应用在很多方面,比如说在制定环境政策之前就要先进行评估,既包括对企业进行评估,也要对社会行为进行评估,最直观的例子是,商场塑料袋要不要收费,收多少钱,这些问题实际上都是要建立在评估的基础上。定期进行评估是一个科学决策的体现,未来毫无疑问,我们更要科学精准地建立评估机制。(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教授)

(责编: 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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