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好民间科技奖项“社会评价”作用
近日,科技部印发《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引导“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规范健康发展,提高其整体水平。《办法》明确鼓励社会力量面向青年和女性科技工作者、基础和前沿领域研究人员设立奖项。
科技奖项的设立、评选和颁发是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潜心钻研、攻坚克难、创新突破、科技报国的重要手段。除了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等政府部门设立的权威奖项外,包括何梁何利基金奖、未来科学大奖、科学探索奖、青橙奖在内的众多民间科技奖项近年来也广受关注。它们和政府奖项一起,共同增强了中国科学技术奖励构成的丰富性,共同促成方方面面关心关注优秀科学家的繁荣景象。这种丰富和繁荣,代表着更为广泛的“社会评价”,是全社会尊重科学、崇尚科学家的表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要用好科技成果评价这个指挥棒,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坚持正确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科技奖项一定程度代表着社会评价。针对民间科技奖项数量规模较大、主体结构多元,少数奖项设奖定位不够清晰、办奖运行不够规范等情况,有关部门应出台管理办法加以规范和引导,通过立规矩、建制度、画红线保障科技奖项的严肃、严谨、科学、规范,更好发挥其结果导向作用,更大程度激发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
青年科技工作者是中国科学技术的未来和希望。相对于年资深厚的科学家,青年科技工作者往往处在科研之路的艰苦探索期、科研成果产出的相对艰难期、创新突破能力的茁壮成长期,往往需要更多的支持和鼓励。《办法》鼓励社会力量面向青年设立科技奖项,积极引导各方面一起来关心青年科技工作、奖励青年科学家,对于夯实中国科学技术青年人才力量、培养未来科学家,意义重大。
从性别结构看,全世界普遍存在女性科学家比例较低的问题。数据显示,国际上,许多妇女和女童仍然被排斥在科学之外,女性科研人员占全世界科研人员的比例仅不到30%,女性科技工作者在高层科研领域常进入“5%”怪圈。联合国大会将每年2月11日确定为“妇女与女童参与科学国际日”,以促进妇女和女童充分平等地接触和参与科学。近年来,中国的女科学家比例有所上升,但结构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客观存在。《办法》明确鼓励社会力量面向女性科技工作者设立奖项,有助于促进科技领域上述问题的解决。
科技创新,就像撬动地球的杠杆,总能创造令人意想不到的奇迹。2022年,我国位列全球创新指数排名第11位,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迈上3万亿元新台阶——而在十年前,这两个数字分别为第34位、10240亿元。两条上升曲线,见证着中国科技创新爬坡过坎的拼搏历程,在这个大背景下去观察,社会力量举办科技奖项的繁荣,何尝不是中国科技创新发展的光芒折射?促进科技奖励体系更加科学规范,何尝不是完善多元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的重要一环?通过更加科学合理的奖励体系,促成更加生动的创新创造局面,中国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强,春山可望、未来可期。
(作者:李思辉,系华中科技大学新闻评论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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