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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着力破解人口老龄化难题

欧霞 发布时间:2023-12-19 08:43:00 南方日报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在推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中努力走在全国前列,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保障需求,这是广东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实现人民群众“老有所养”“民有所靠”“病有所医”的必然要求和路径选择。

  深刻认识加快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

  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我们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民生改善和社会保障,把社会保障作为改善人民生活的基础民生工程,把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确立了多层次发展的体系框架,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通过不断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成为全国最早完成《养老服务条例》与《国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双立法”的省份之一,也是最早实施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省份。作为养老保险改革先行地,目前广东已建立起以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这第三支柱正加快发展。但是也要看到,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才刚刚起步,人民群众对购买个人养老金的认识不足、养老产品服务亟待丰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尚不健全等问题仍然存在。在新发展阶段,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加快发展,将为广东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加快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是着力破解人口老龄化难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广东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提到,预计到2025年,全省户籍人口老龄化系数将突破17%,到2030年将突破20%,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将面临更多挑战和更大考验。同时,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未来会有更多自由职业者,而第一支柱替代率和第二支柱覆盖范围均有限。积极有效应对人口快速老龄化趋势,需要加快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动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养老、医疗等领域。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有助于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有利于个人理性规划养老资金,合理选择金融产品,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同时,个人养老金积累的长期资金,能更好地服务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加快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是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现实路径。中央明确要求,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努力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目前从广东“三支柱”整体上看,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立足于保基本,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体现社会共济,已具备相对完备的制度体系,覆盖范围持续扩大。目前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已覆盖了全省76.24%的16岁及以上常驻人口,医疗保险覆盖了88.98%的常驻人口。第二支柱为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主要发挥补充作用,已有良好的发展基础,覆盖率接近10%,位居全国前列。第三支柱为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在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占比尚不到3%。截至2023年10月底,广东省先行地区共开立个人养老资金账户超600万户。加快补齐广东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短板,有利于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促进“三支柱”更好地协调发展。

  加快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是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必须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社会保障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民生工程,用心用情抓好民生社会事业,在推动共同富裕上取得新突破,必须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找准着力点。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一直是广东发展的最大短板,体现在养老保险上,第一支柱参保人数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参保人数占全省的80.19%,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则较为落后。随着国家一揽子配套政策落地,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更需要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协同发展,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养老保障需求。

  多措并举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为全国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提供广东智慧

  加大政策和金融产品宣传力度,推动数据共享和信息互联互通。一是加强政策引导。采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参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现实意义及重要性,指导他们便捷、安全地参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二是加强全民养老金金融教育。促进从储蓄养老到投资养老的观念转变,提升养老金融专业知识水平,逐步培养全省居民“长期投资长期收益、价值投资创造价值、审慎投资合理回报”的健康投资理念。三是探索开发一站式产品交易平台。有序将符合标准的产品纳入第三支柱金融产品库,发挥金融科技优势,推动银行积极与保险、基金、证券等机构进行系统对接。四是建立数据共享。引导金融机构与人力资源、金融监管、税务部门共享个人养老金账户信息,合力解决消费者投诉等问题。

  强化金融支持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提升民生工程的普惠水平。一是鼓励省内法人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助力广东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国家主管部门支持,使广东更多法人金融机构加入到全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运营实施范围,将个人养老资金投向全省重点发展的关键领域,推动养老金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形成良性循环。二是发展养老产业金融。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具有优质底层资产和稳定回报的医疗养老项目,加快养老资产证券化,提高养老资金的利用率,强化经营的安全性。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通过养老产业并购基金、养老不动产投资运营(信托)基金即养老REITs等模式,支持养老产业的投融资需求。三是鼓励引导广东金融机构匹配市场发展需求,改变金融商品同质化现状。充分发挥广东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等各类投资资源丰富的优势,不断拓展“存房+养老+金融”模式。探索建立个人养老金合格默认投资机制,有效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实现最大限度的保值增值。

  加大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创新,提升产品吸引力和综合服务水平,不断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一是加快建立养老金融产品体系,拓宽底层资产类别,开发更多符合群众养老需求、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增值的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金融产品。二是加快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事业发展,补齐落后地区的社会保障发展短板,使民生福祉得到实实在在提升,人民群众在共建共治共享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三是鼓励和帮助全省新行业、新业态的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通过购买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来填补养老保险缺口,将更多的新市民群体纳入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保障范围。引导金融机构探索不断降低商业养老门槛,推出更为灵活的缴费方式和养老金领取方式,使新市民共同分享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作者系广东财经大学助理研究员

  本文系广东社科规划2022年度“双区和两个合作区”研究专项《数字技术赋能粤港澳大湾区消费金融市场高质量发展研究》(GD22SQYJ03)阶段性成果

(责编: 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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