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合作和功能互补是都市圈发展的抓手
提要
《规划》的目的在于协调区域发展矛盾并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而达成这一目的在于形成优势互补的区域发展格局和一体化合作机制,具体而言就是深圳都市圈内的产业体系、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实现全面融合发展。
近日,《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提出要努力将深圳都市圈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增长极、高质量发展先锋典范、开放包容的世界窗口。《规划》为深圳都市圈未来发展提供了方向,深圳应以优势互补的区域发展格局和一体化合作机制推进《规划》落地。
都市圈着眼于核心城市与周边辐射区域的协调发展
“都市圈”概念由来已久,历经了理念到实践的过程。1957年,法国地理学家戈特曼在研究美国东北部城市发展形态时提出“大都市带”概念。他认为,在空间形态上,“大都市带”核心地区构成要素呈现高度密集性,整个地区多核心呈现星云状结构,空间组织上内部单元各具特色,形成条块状、色彩斑斓的“马赛克”。20世纪80年代,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加速,中国学者引进戈特曼的理念,也提出诸如“都市连绵区”等概念。相似的概念不一而足,一般而言,都市圈是“城市-区域”空间形态演进的产物,一般呈现一个或多个核心城市,以及与核心城市有紧密社会经济联系的、具有一体化倾向的邻接城镇和地区构成的圈层式结构。
2014年,随着我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出台,“都市圈”概念正式运用于我国现实场景。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都市圈的定义是,都市圈是城市群内部以超大特大城市或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大城市为中心、以1小时通勤圈为基本范围的城镇化空间形态。这意味着,都市圈着眼于核心城市与周边辐射区域的协调发展,以及相邻城市在交通、服务、市场等方面的一体化运营,在体量和层级上低于城市群,是从城镇化到城市群的中间阶段。从这个意义上讲,深圳都市圈是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城市群建设的。
深圳都市圈形成了兼顾地理分布和产业类型的跨区域产业组团设置
根据《规划》,深圳都市圈的总体布局是形成“一主两副一极四轴”格局,本质上契合中心地理论。中心地理论阐释了城市等级体系的形成机制,不同等级城市在商品特性、服务范围和辐射区域方面的差异性构成了都市圈的发展动力。深圳都市圈以深圳为主中心,引领带动都市圈一体化发展;东莞、惠州为副中心,前者立足“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的城市定位,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后者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培育壮大石化、能源、新材料、高端电子信息、生命科学等支柱产业;深汕特别合作区打造重大产业项目承载地、新引进重大项目目的地和区域高质量发展孵化器、驱动器;依靠“三横五纵”铁路格局,深圳都市圈将深圳、东莞、惠州、汕尾、河源,以及珠江口西岸城市联动在一起,实现轴带支撑的协同路径。在持续探索中,深圳都市圈形成了兼顾地理分布和产业类型的跨区域产业组团设置,如创新产业组团、临港临空经济组团、电子信息产业组团、绿色低碳产业组团、装备制造产业组团、高端制造产业组团和健康产业组团,超越中心地理论,呈现出多核心的态势。依据《规划》,深圳都市圈将形成紧凑型、紧密型的空间形态,内部各单元具有相对独立均衡的城市功能,彼此之间形成特色鲜明、错位发展、疏密有序、多产业链共生共聚的分工关系。在这个过程中,城市化、现代交通技术、产业扩散与转移以及政府规划将为深圳都市圈空间发展注入动力,同时也对运行机制提出了更新要求。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是都市圈组织体系的重要支撑
都市圈的出现意味着空间形态的重组,在这个平台之上,资本、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将形成新的流动和布局。同时,这一过程对原有城市管理模式提出新的挑战。《规划》的目的在于协调解决区域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并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而达成这一目的在于形成优势互补的区域发展格局和一体化合作机制,具体而言就是深圳都市圈内的产业体系、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实现全面融合发展,具体而言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建立全系统协作的组织体系。深圳都市圈“一主两副一极四轴”构建了都市圈集约化发展格局。第一,在内在要素和内生动力方面,深圳都市圈发展以生态环境共保共治为依托,建成低碳高效的能源支撑体系,为扩展都市圈经济合作发展空间奠定条件。第二,产业合作和功能互补是都市圈发展的抓手。深圳都市圈建设既要最大限度发挥深圳作为主中心的集聚效应和规模经济效应,又要克服过度聚集和结构失衡问题,这需要产业协作和功能疏解;既要解决中小城市动能缺失和服务缺位的问题,又要解决不同城市之间存在的“各自为战”和不良竞争问题。第三,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的共建共享是都市圈组织体系的重要支撑。深圳都市圈在都市圈内部实现民生服务共建共享,实现政务服务跨城通办,打造宜居宜业宜游优质生活圈。第四,土地资源要素的高效流动是深圳都市圈组织体系构建的保障。深圳土地资源较为紧张,而深圳都市圈拥有16273平方公里,为深圳拓展发展空间提供了机会,也为东莞、惠州,尤其是河源、汕尾提升土地利用率提供了机会。
二是建立多主体参与的利益协调与治理机制。深圳都市圈发展的核心路径是在内部形成以统一市场和共同制度为目标的区域协调机制。首先,深圳都市圈建设需要界定清晰明确的建设主体,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辅助、多方协作为补充的多主体、多层次的利益协调与治理主体体系。政府在其中扮演基础设施供给主体的角色,维护产权制度,让市场发挥更大作用。其次,都市圈建设需打破行政藩篱,建立协商对话及冲突解决机制,使城市间的行为可沟通、可协调、可预测。同时,都市圈内部应探索协商决策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最后,深圳都市圈需要充分调动市场力量参与建设,刺激生产要素的活力。对跨区域产业组团设置,如创新产业组团、临港临空经济组团等,深圳都市圈应梳理和明确具体落实的工作,建立进度台账,定期调度实施进展,实现规范化、项目化、清单化管理。
三是建立全方位监测评估与调整框架。深圳都市圈整体发展质量和内部同城化发展水平监测评估应被纳入一个整体框架之中。首先,需要明确深圳都市圈立体化评估范围,对《规划》涉及地域进行年度检测评估。其次,评估兼顾历时性和共时性维度,前者对照历史和现在,后者对标相对成熟的都市圈自检自查自身实际。再次,明确评估指标,针对深圳都市圈组织体系关键要素,如创新能力、交通互联、共享水平、生态共保、职住平衡等,进行实时、全面的监测评估和反馈调整。最后,评估手段要多元化,方法上定性和定量并重,传统统计方法与大数据相结合,执行主体上既需要自评,也需要第三方评估。另外,建立深圳都市圈发展状况监测评估大数据平台,参与地市能够接入实现数据共享,并实现对监测成果的多元应用和转化。
(齐腾飞:深圳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研究员;焦嘉欣:深圳大学创新型城市建设与治理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深圳大学传播学院博士生)
【本文系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类项目(哲学社会科学)(2023WTSCX076)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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