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开创广东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视察广东,强调指出,“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是广东高质量发展的最大短板”,殷切期望广东努力把短板变成“潜力板”。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出了“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措施,为广东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广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先后召开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作出《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前不久在茂名召开的全省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现场会上,省委书记黄坤明强调,要把“百千万工程”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头号工程来抓。广东吹响了深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冲锋号。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如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破解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我们党一直进行探索和追求的重要课题。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发展不平衡,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历来都是一个大问题大难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一是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缩小城乡、区域之间的贫富差别,到改革开放时期实施工业反哺农业、以先富带后富最后实现共同富裕,党和政府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通过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采取积极有效的经济政策,鼓励人们通过诚实劳动和社会活动创造财富实现致富,最终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收到了积极的成效。二是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工作,提出一系列关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尤其是对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采取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使贫困地区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贫困人口大幅度下降,创造了人类发展史上的一项奇迹。在国家战略和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水平和质量有了明显的提升,协调性进一步增强。三是党的二十大把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党的中心任务。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中国式现代化是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绝不能走贫富分化的老路,我们要的是共同富裕、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社会主义大同之路。区域协调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务求在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中取得新成效新进展。
深刻认识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广东面临的挑战
广东是改革开放前沿,是祖国的南大门,尽管是经济大省、制造业大省、外贸大省、人口大省,但发展不平衡,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与南部珠三角地区之间、广东城乡区域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社会资源分配、人才集聚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技术含量高的先进制造业、高科技人才集聚和规模以上大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而农业、文旅等产业则集中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广东GDP总量连续三十多年全国第一,但主要依赖珠三角地区,广东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也存在相同的态势。
近年来,在乡村振兴战略、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发展战略等国家战略推动下,广东在科学调整产业布局、实施先进地区有效帮扶、带动和辐射后进地区的有力措施下,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是,由于历史形成的不合理经济结构,以及制约区域协调发展的诸多因素影响,如营商环境、交通条件、思想观念、资源禀赋、人才支撑、人居环境等,经济领域“强者恒强”的态势仍然明显,这种城乡二元结构并不利于广东的协调发展。因此,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破解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不平衡这个广东高质量发展的最大短板,就成为广东今后一个时期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能否彻底改变这种现状,关系到广东能否率先如期完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首要任务,以及在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中为全国提供经验借鉴、发挥示范作用等许多重大问题。因此,广东在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方面任重道远。
扎实开创广东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局面的思路举措
要率先突破广东区域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瓶颈,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除了有党和政府的坚定决心和信心外,还需要全省人民团结奋斗。为此,广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如继续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百千万工程”、开展“双百行动”。具体来说,就是要进一步细化实施工作步骤、方式,创新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的思路举措,举全省之力,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现新局面。
一是要充分认识一体推进广东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意义。广东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决策要求,为广东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新思路新举措,使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有了明确目标和抓手,极大地鼓舞着全省上下统一认识和行动,形成一股强大的推动力量。当前,最重要的是贯彻落实好省委“1310”具体部署在全省各地各部门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全面展现广东在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工作的新作为新担当。
二是要选准突破口、找准着力点。一方面,要坚定不移继续做大做强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的增量,为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另一方面,要以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为突破口,以实现一县多元、一镇一策的产业发展模式为着力点,鼓励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其中,要有积小胜为大胜的战略思维,灵活多样、各施各法、久久为功。目前,全省各地已行动起来,特别是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针对性强特色鲜明的实施方案。
三是加大力度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政政策。持续提高广大乡村在交通出行、医疗健康、教育培训、人居环境等方面的发展水平和生活质量,完善生产活动所需要的公共设施和现代生活条件等,不断增强农村居民的幸福指数和获得感,为广东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不断增添新力量新进步。
四是加强村镇基层社会治理。在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过程中,加强农村基层社会“固本强基”工作就显得尤其必要。为此,必须坚持党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全面领导,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乡规民约村民自治,制止和打击赌博等不良社会风气,为广东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不断增添新动能。
五是加强指导检查。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绝不能掉以轻心,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部门要加强指导,落实政策和帮扶措施,另一方面,要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地方加强督促,对实施过程中的不作为,甚至违反政策措施的行为决不姑息,予以纠正,为广东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不断增添新保障新气象。
总之,推进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重要使命,是广东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当前,广东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工作呈现良好势头,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农村经营主体快速增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得到进一步扩大,“百千万工程”推动作用明显。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带领下,全省人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一定能够为率先在全国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贡献广东的智慧和力量,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再立新功。
(作者是广东财贸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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