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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轩:持续完善非银行支付监管

发布时间: 2024-04-18 10:32:00 来源: 经济日报

  当前,随着数字经济新业态不断涌现,电子支付、移动支付等非银行支付业务迅速发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支付体系,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支付效率,在促消费、稳增长、谋创新、保民生等多个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

  非银行支付业务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亟待整治的不合规展业行为,乱收费、客户信息泄露、大数据“杀熟”等侵权行为频发,违规挪用备用金、跨境洗钱以及由技术因素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进一步加大。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通报的2023年度金融违法行为处罚情况显示,非银行支付机构为年度行政处罚重点对象,涉及9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占被处罚机构的69%,反映出持续趋严的监管态势。随着我国非银行支付市场空间逐步饱和,行业步入由量转质的存量发展阶段,百万亿级非银行支付市场亟待重塑。

  近年来,针对非银行支付业务监管,我国已从顶层设计及政策法规供给端对监管生态进行了相应优化升级。自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正式将非银行支付纳入金融监管体系以来,《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陆续出台,从非银行支付机构牌照发放、备付金管理、定期合规报表、大额交易报告等方面加强了非银行支付业务的常态化监管。但是,随着新型科技手段的不断丰富,以及业务种类的复杂化,这些监管举措已经难以应对如今大规模的业务监管需求。监管手段也落后于业务发展实际,导致监管难以满足动态性要求,体现为信息掌握的准确性不高,风险应对的及时性不强、有效性不足。

  2023年12月份,我国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出台,明确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业务定位,提高了非银行支付监管层级,优化了非银行支付监管的主体框架。对非银行支付业务准入、业务规则、业务监管要求、行政处罚等内容要求进一步细化,将进一步规范非银行支付业务,为引导支付行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了来自顶层设计的明确指引。

  未来,面对数字经济新型科技手段升级提速以及业务种类日益复杂化的发展趋势,非银行支付业务监管还需围绕以推动机构合规展业为核心目标进一步提质增效。具体来说,要以《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为抓手,加快出台相应配套制度,完善细分领域业务规则,强化相关监管规定执行,促进非银行支付回归业务本质,切实服务好金融强国战略,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方面,进一步提升市场动态监管水平。于市场“入口端”进一步明确“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功能性监管含义,建立全方位、全流程、分层级的监管模式,鼓励符合要求的创新业务模式发展壮大,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向助力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方向进行业务探索,支持跨境支付业务发展。同时,在市场“出口端”及时清理违规经营、不正当竞争、风险较大的机构,并做好动态监管和及时纠偏工作。

  另一方面,丰富科技监管手段。以监管需求为导向,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手段,进行监管体系和流程的优化,加强监管的穿透力。同时,完善动态风险监测模型,及时识别业务风险并向市场和机构传达和制定应对举措。

  此外,还要加大对行业违法违规展业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健全监管联动机制,特别是要推动与司法部门的行刑联动,围绕消费者权益保障、信息安全保护、反垄断、反洗钱、反违规经营等相关要求,持续完善司法保障举措。强化集体诉讼、刑事诉讼等手段的使用,进一步提升经济罚没成本,加大刑事处罚力度,最大程度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市场风险。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责编: 陈濛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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