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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 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发布时间: 2024-07-09 15:09:00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作者:霍春辉 何 地(分别系辽宁大学副校长、辽宁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辽宁大学中国〔沈阳〕数字经济研究院特聘研究员)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于我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和赢得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主导权至关重要。2024年3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强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构建上下游紧密合作的创新联合体,促进产学研融通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当前,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是实现国家科技发展重大突破、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的重要载体。因此,应立足全球前沿科技竞争新动态和未来产业发展新趋势,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构建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关键支撑。

  1.构建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是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大战略举措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目标导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2024年1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随着我国科技创新型企业数量的持续增加和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各类科技骨干型企业和“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已经成为科技创新的核心主体。我们要进一步发挥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的作用,构建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紧密互促,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源源不竭的动力。

  新质生产力是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的先进生产力质态。从技术创新突破维度看,企业具有天然的创新动机,善于捕捉科技产业变革中的创新突破机遇。因此,与传统技术攻关组织模式相比,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具有更强的市场导向优势,能够更加精准地识别技术创新中的“堵点”“卡点”和“难点”,从而集中力量展开靶向攻关,实现原创性、颠覆性技术的创新突破,为催生新质生产力提供根本动能。从生产要素配置维度看,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能够紧密连接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多元创新主体,推动信息、资金、人才等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实现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重要保障。从产业转型升级维度看,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能够促进基础研究、成果转化、商业化应用全链条融合发展,实现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有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关键支撑。

  2.推进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面临新的形势与任务

  近年来,我国科技创新不断取得新突破,在多个前沿领域从“跟跑者”成为“领跑者”,作为全球创新重要一极的影响力持续提升。与此同时,我国在推进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过程中面临新的形势与任务,仍需应对一些困难挑战。

  许多关键技术的“卡脖子”问题尚待破解。面对西方国家的科技脱钩和技术封锁,我国在诸多关键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卡脖子”领域都取得了突破。但是,在高端芯片、先进传感器技术和生物医药等部分关键技术领域尚未彻底摆脱“卡脖子”困境。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加强科技创新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依然任重道远。当前,我国科技创新正迎来历史性跨越,越来越多的研究加速向“无人区”迈进。努力实现“从0到1”的原创突破,开辟新方向,塑造新兴领域技术话语权以及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已经成为当前发展的重要任务。

  科技供给与产业需求仍然存在脱节现象。我国通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破解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依然面临科技供给与产业需求脱节的现实挑战。当前,我国基础研究仍然相对薄弱,创新链存在“上游轻、下游重”的问题。从基础研究到商业化应用的流程环节仍存在梗阻,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此外,我国科技创新人才和科技创新资源在企业与高校及科研院所之间分布不均,产业一线的科技创新人才较为短缺、科研项目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新型人才供给不足等问题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制约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高效转化。

  企业主导创新联合体的协同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相比于传统产学研合作模式,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规模相对偏小,科技骨干型企业的创新引领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特别是一些民营中小微企业的创新活力未得到充分释放。同时,部分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还存在“联而不合”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多元创新主体向主导企业集聚不足,创新主体之间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度低,以及由于关键技术周期长、风险大、难度高等特点导致创新主体积极性不高现象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3.构建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路径选择

  加强顶层设计与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制度创新要协同发挥作用,两个轮子一起转。”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以系统观念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科创营商环境。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科技事业的全面领导,瞄准国家战略需求,聚焦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统筹布局创新联合体建设,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奠定物质技术基础。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链,制定企业主导创新联合体的专项规划和工作指南。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需求引导创新资源有效配置,加快形成企业主导、多方协同的创新“合力”。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发挥好政府在科技创新中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动员能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建立全链条、全方位的政策服务体系,为服务创新联合体量身定制“政策包”。

  强化各类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创新联合体治理机制。培育新质生产力,必须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实现科技和产业之间的互融互通。应充分发挥科技骨干型企业的“链主”引领作用,强化服务科技强国建设的使命感和大局观。引导科技骨干型企业瞄准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共性技术、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瓶颈,主动承担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增强优势资源整合,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激发“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的创新活力,开展前沿技术研发和前瞻布局新赛道,以科技竞争力提升带动全要素生产率提升。推动“链主”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放创新资源,吸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卡位入链,形成多方协同联动、融通创新的创新联合体。发挥牵头企业的主导作用,完善协同创新治理机制。明确创新联合体技术攻关目标,建立任务分工和绩效考核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建立创新成果收益分配机制;提高创新失败容错率,建立风险评估和风险共担机制;强化需求牵引与场景驱动,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推动“多链”深度融合,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构建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是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途径,体现了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应紧密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将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链上,以搭建创新平台、联合共建实验室、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为抓手,聚焦创新链的开发研究、中间试验、产业化等环节,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与科研院所联合创新。增强资金链的催化剂功能,促进“科技—产业—金融”高水平循环。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推动资本市场各类要素资源向创新联合体集聚,构建多元化资金供给体系。强化科技人才的支撑作用,依托创新联合体实现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建设,打造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人才队伍。发挥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科研团队对创新联合体的引领功能,推动各类创新人才融入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此外,要促进数据要素与传统生产力融合,发挥数据要素的乘数效应,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建设,着力打通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最后一公里”。

  打造区域开放创新生态系统,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应注重因地制宜和内外联动,将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嵌入国内国际双循环中。一方面,充分发挥我国大规模市场和强大生产能力的优势,打造区域开放创新生态系统。深入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跨区域布局,培育一批具有高竞争力的领军企业、“链主”企业。统筹推进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发展,立足区域产业技术的创新需求,建立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跨区域合作机制。另一方面,不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用好国内国际两种资源。积极引导企业“走出去”,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提高科技创新的国际化水平。吸引全球范围内高科技企业、高水平科研院所和高校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促进资源共享、技术转移,将全球科技资源、高素质人才以及先进管理经验创新性配置到推动我国新质生产力发展上来。进一步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RCEP成员国开展多边科技合作,瞄准战略性、前瞻性领域共建互利互惠的创新联合体。

(责编: 贾春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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