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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十条措施稳就业保就业

发布时间:2022-07-12 08:32:00来源: 北京日报

  为加快援企纾困,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北京市丰台区日前发布《丰台区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若干措施》,从保障重点群体、鼓励自主创业、发挥高技能人才引领作用3方面推出10条举措,稳就业保就业。

  在保障重点群体、稳定就业规模方面,丰台区对招用丰台区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的用人单位,符合相应条件的,将给与每年5000元、最长不超过5年或每年3000元、最长不超过3年的岗位补贴。拓展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覆盖人群,对女满35周岁、男满40周岁以上,从事社区服务性工作,以及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能取得合法收入且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工作的本区登记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满30日以上的,即可申请连续不超过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丰台区鼓励登记失业人员规范就业,“3540”(女35周岁、男40周岁以上)登记失业人员实现规范就业且稳定就业满1年,即可申请8000元的一次性个人就业补贴。丰台区还建立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推荐失业人员、应届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补贴机制,每成功推荐1人实现规范就业,且稳定就业满一年,给予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0元补贴。

  在鼓励自主创业、拓展就业渠道方面,丰台区搭建服务平台,鼓励各机构为创业群体提供免费创业工位,按照30元/工位/天的标准每年给予不超过20个工位的免费创业工位资金补贴。创业服务机构向创业者提供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市场营销、人力资源、法律顾问、知识产权等内容的免费创业课堂培训,按照培训费用的60%、单次不超过10万元补贴。丰台区还鼓励创业实践,创业者创办企业,按其租赁创业场地面积提供创业场地租赁补助,补助标准为3元/平方米/天(最高不超过30平方米,补贴期限最高不超过2年),减轻创业初期资金压力。支持创业服务机构举办创业大赛、项目路演、创业沙龙等活动,对于区级举办创业活动,按照活动费用的6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对在政府主导的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创业企业或团队,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励。建立健全丰台区优秀创业项目遴选机制,对于进入区级遴选的项目,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扶持资金,其余入围项目给予1万元入围奖励。

  丰台区还将发挥高技能人才引领作用,开展首席技师、首席员工、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认定工作,享受特殊津贴,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企业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对在企业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工作中起引领作用的确定为重点资助工作室,给予10万元一次性资助。建立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对举办、承办竞赛活动的单位给予相应补贴,对在政府主导的技能大赛中获奖的选手,给予资金奖励。

(责编: 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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