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试点六类自然资源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
近日,北京市政府正式批复《北京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实施总体方案》,标志着本市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进入全面深入推进阶段。《方案》明确,在市级和西城、海淀、门头沟三区同步开展试点,力争到2023年基本建立“统一行使、分类实施、分级代理、权责对等”的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
《方案》提出,从区域范围看,北京在市级和西城、海淀、门头沟三区同步开展试点;从资源范围看,以全民所有土地资源为重点,同时根据本市资源禀赋和管理诉求,将试点对象延伸至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五类自然资源。通过试点,进一步加强对统一履行所有者职责的统筹谋划,研究制定统一规划,统一监督考核,统一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积累宝贵经验、奠定制度基础。
《方案》明确,衔接国务院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清单,将其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由市、区两级政府分别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代表市政府承担相应管理事项,并探索由其他部门承担部分所有者职责管理事项。
据了解,市级已建立由主管副市长挂帅的联席会议制度,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高法、市检察院等11个主责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共同研究解决改革重大问题,按时督导推进试点工作,全力确保试点成效,为国家进一步完善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顶层设计”贡献“北京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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