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颁布实施
中国西藏网讯 6月1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内容进行发布,并对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和主要特点进行了解读。
据介绍,《条例》共二十二条,主要包括了南北山绿化的规划与建设、保护与管理、法律责任等。
《条例》中明确了立法目的是为了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推进拉萨南北山绿化高质量发展,建设生态宜居高原特色城市,当好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排头兵,促进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适用范围为南北山绿化建设、保护和管理。
《条例》中还明确了在南北山绿化工作中遵循的基本原则、市、县(区)人民政府职责及资金来源、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及个人应当承担的责任、承包方的义务和责任;规定了南北山绿化养护责任、具体禁止行为以及对违反《条例》规定行为设置了处罚。
图为南北山绿化项目的其中一处 摄影:王佳豪
据介绍,2022年3月,拉萨市人大常委会收到拉萨市人民政府提交的议案后,按照相关程序,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和专家论证会。经过反复修改,充分吸纳了各方面意见建议。4月27日,拉萨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并报请拉萨市委同意,5月26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条例》。
《条例》作为地方性“小切口”“小块灵”立法的一次有益尝试,其立法遵循的原则是针对南北山绿化,不扩大范围,只管点,不管面。罚则设置少,针对精准,可操作性强。
据悉,拉萨南北山绿化总体规划(2021—2030)的实施范围是沿拉萨河为主线,两侧山体第一重山脊之间可视范围为重点,东起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尼玛江热乡、扎西岗乡,西至曲水县茶巴拉乡、山南浪卡子县卡热乡、贡嘎县江塘乡,西北至堆龙德庆区德庆乡。涉及拉萨市城关区、柳梧新区、堆龙德庆区、达孜区、曲水县、墨竹工卡县、林周县7个县(区),以及山南市浪卡子县、贡嘎县,共9个县(区)35个乡镇。
近期目标(2021-2025)以“五年增绿山川”为工作重点,着力完成海拔4100米以下城市面山、重点道路、拉萨河干流可视区域国土绿化工程;远期(2026—2030)以“十年绿满拉萨”为目标,完成其他区域国土绿化工程,加强往期绿化工程管护提升。在十年规划期内,拟完成国土绿化面积206.72万亩,包括人工造林120.58万亩,封山育林(含飞播造林)83.88万亩,森林提质增效2.26万亩。(中国西藏网 记者/王佳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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