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内聚观念与藏族的宗教行为(三)
三、 寺院的现状及宗教服务
1.寺院的重建与学经制度
卓仓寺在历史上是乐都县僧人最多的寺院,“卓仓贡巴”之名在安多藏区享有一定的声誉。据1958年调查,当时该寺的基础设施规模相当可观,仅房产就有:“大经堂一座,内有楼房21间,平房20间,走廊12间,……小经堂一座,内平房21间,吉凹囊一处,内楼瓦房7间,平房12间(以上众僧所有者)。贡巴昂房一处,内楼房5间、平房36间(主权属贡巴佛所有),……尕让佛昂房一处,楼房20间,平房包括马棚、草房共54间(主权属尕让佛所有)。……私人喇嘛所有房屋共计平房685间。” 1958年宗教改革和随后的一系列政治运动中卓仓寺遭到破坏。据老僧人堆森(化名,男,85岁)回忆,1958年宗教改革主要是没收了寺院的珍贵文物和各类佛像(其中有许多都是明清时期皇帝所赐之物),迫使多数僧人还俗返乡。随后为方便杰勒囊和贡贝岳的村民方便吃食堂,将120户500人安置住在寺里。1963年寺院重新开放,两村村民不愿再住寺院,但是,原先自家的住房已被拆毁,于是许多村民就拆了寺院僧房将木料拉回村子盖房。寺院其他的大型建筑也在其后的政治运动中陆续被拆毁。到“文革”结束时,寺内仅剩下贡瓦佛府和少量僧舍。
1985年卓仓寺批准开放,开始接受入寺僧人。为重建寺院标志性建筑、僧人集会用的大经堂,寺院一面申请政府拨款,一面号召全体卓仓藏人包括卓仓地区各村庄、外迁移民、在各地工作的国家干部甚至远在西藏工作的人为寺院重建捐款,在1988年至1990年间共得到民间捐助约14万元,政府拨款和单位资助的9.5万元。建成了500平米的大经堂。随后又利用各种捐助先后建成弥勒殿、三世佛殿、尕让佛府、山门、围墙、藏医门诊、菩提塔等。虽然寺院初具规模,但是,与历史上的宏伟壮观相比仍不可同日而语。
与寺院基础设施相类,寺院僧人数量较1958年以前也大大减少了,目前仅14人。我们对僧人的入寺原因做了调查,大致显示出三种类型:一类是从前家里有人在寺里当僧人,有房产,落实宗教政策后,家里又送孩子入寺继承家族传统;二是家里男孩子多,而家庭经济条件较为贫困,视出家为生活出路;三是孩子小时身体多病,预计将来难以承担繁重的农业劳动,希望到寺院得到佛菩萨保佑,能够健康生活。寺僧丹巴(化名,男,38岁)就是因少年时代多病体弱被送进寺院的,他说由于寺院生活条件相对安逸,体力劳动较少,对于恢复身体大有裨益。总体来说多数僧人都是18岁前由家长做主剃度入寺的,很少自主入寺者。
历史上,卓仓寺以研习佛典而闻名,起初在本寺即可授予格西学位,后来随着寺院规模的逐步缩小,学僧中的出类拔萃者,一般前往甘肃拉卜楞寺、化隆支扎寺等名刹求学并考取格西学位。据老僧堆森回忆,在他入寺的1930年代,在该寺仅享有“崆(khong,在寺内与格西学位获得者同等视之)”称号的高僧就有30名之多。然而,自1958年寺院教育中断近30年后,向剃度入寺的僧人传授宗教知识的上师都是当年的小沙弥,他们本身缺乏系统、扎实的寺院教育训练,佛学知识难言精深,因此,无法带领、指导学僧们研习高难佛典。加上寺院规模较少、经济实力不足,很难从其他寺院长时段延请老师前来授课。因此,当前卓仓寺僧人的主要学习内容就是熟练掌握在寺院和民间举行各种佛事活动中必须念颂的经典和仪式,以实用性为主。僧人在拜师后跟随自己的上师学习,寺院只有每天早上5:30——7:30的清晨经堂集会,此外没有其他的集体集会,也未开设学经班次。
据老僧堆森介绍,这些念颂经典总共大约70种左右,一般都比较简短,学会并背诵大约需要2年左右,但是,在实际念颂这些经典时,又根据场合的不同,每一种经典又有不同的声调和手中法器的配合动作,比如,《吉祥天母》有30多种声调、《大威德明王》有13种声调等等,因此,全部掌握这些经典并能到村子里为村民提供宗教服务一般都需要4-5年时间。虽然,目前在寺的所有僧人都已具备了上述能力,但是,为了确保每次佛事活动的圆满,寺里在外派僧人时仍然注意人员搭配,必须由1-2名有经验的僧人带一名年轻僧人。寺内没有严格的学经制度,但是,还是依照格鲁派寺院的规矩,建立了较为完整的佛事活动体系,由于这些法会与其他寺院的情况基本一致,在此不再赘述。总之,卓仓寺的各项佛事活动,在规模、时间上与从前相比都明显压缩了。由于缺少足够堪任阿闍黎的僧人,寺里无法给僧人授比丘戒,因此,符合条件的僧人只好到甘肃拉卜楞寺去受戒。
2.寺院的宗教服务与经济回报
卓仓藏区现在只有瞿昙寺和卓仓寺两座寺院,僧人总共30名左右,而他们要提供服务的对象人群却相当庞大:1,生活在卓仓藏区数十个村庄中的村民;2,生活在西宁市、平安县城、乐都县城等城市里的在职或退休的卓仓藏人;3,生活在卓仓地区与藏族杂居的汉族和“川水地区(指湟水流域)”的汉族。值得注意的是,他们的宗教服务主要针对特定的人群,而不是根据空间距离决定活动半径,虽然从卓仓寺到化隆县的藏族村庄要比到多数卓仓藏人村庄要近得多,但是,他们很少前往化隆参加佛事活动。他们的宗教服务又可分为两类,一是在寺院大经堂内举行的活动,包括超度亡灵仪式(mang-ja)、在世超度仪式(gson-chos)等;二是前往村庄和村民家庭举行的活动,称为俗人经忏活动(grong-chog),包括“洛郭仁”、祈愿仪式(smon-lan)、开光典礼(rab-gnas)等。
笔者在寺里调查时,获得了该寺僧人敏卓(化名,男,33岁)的两份记帐单,一份是1998年他在寺里(主要在大经堂)的佛事活动及其收入明细单,另一份是他本人2005年参加佛事活动包括在大经堂和外出参加佛事活动的明细单,分析这两份记录,可以让我们对该寺僧人的宗教服务与经济回报有更具体的了解。
第一份记录详细记录了1998年在寺院大经堂举行的51次佛事活动时间及所得经济报酬(总计1700.1元)。但是,没有说明佛事活动的类别和供养人。需要指出的是,寺院大经堂佛事活动的报酬具有全体僧众利益均沾的“份钱”性质,即便个别僧人因事外出,也会获得供养人的“份钱”。
第二份记录是敏卓2005年总共70次佛事活动的明细记录(其中包括5次因游客、信徒等临时要求举行的活动),包括佛事活动类别、供养人姓名、经济报酬等。由于记录本身篇幅过长,兹不赘录。我们对记录内容做两方面解读:1,卓仓藏人每年举行的佛事活动类别;2,僧人提供宗教服务的经济回报情况。
表1:卓仓藏人佛事活动类别(2005年)
项 目 |
次 数 |
比 例 |
超度亡灵(mang-ja) |
41 |
59% |
在世超度(gson-chos) |
14 |
20% |
俗人经忏(grong-chog) |
8 |
11% |
祈愿(smon-lam) |
1 |
1% |
开光(rab-gnas) |
1 |
1% |
其他 |
5 |
7% |
合计 |
70 |
记录所反映的内容与我们在村庄中所获得的信息相符:人死后的超度仪式是所有家庭必不可少的,这几乎成为村民宗教信仰的一条底线。随着经济能力的逐步增强,在世举行超度仪式的人正在稳步增加。以上两项活动都是在寺院经堂举行。敏卓2005年前往村庄参加的宗教活动达到10次。因为寺院一般都是以3人为一组外派念经,因此敏卓的上述记录在某种程度上又代表了一个小组佛事活动的记录。以此推算,全寺14名僧人可分为4个组(两名年龄超过80岁的老僧一般不外出念经),当年总计外出举行各类佛事活动40次,而这些佛事活动大多是集体性的。
表2:僧人念经的经济回报(2005年)
每次额度 |
次 数 |
比 例 |
总计金额(元) |
1-5元 |
26 |
37% |
74 |
6-10元 |
19 |
27% |
186 |
11-49元 |
12 |
17% |
263、5 |
50-100元 |
10 |
14% |
650 |
101元以上 |
3 |
4% |
780 |
合计 |
70 |
1953、5 |
僧人外出宗教服务的经济回报根据村庄和家庭经济发展水平有所差别,比如到城里念经,延请者一般都是国家干部,供献就会多些,人均每天在50元左右。在汉族聚居区人均在30元左右。卓仓地区较为贫困,人均每天在20元以内,较好的家庭可以给到15-20元,中等家庭10元,贫困家庭5元以内。集体性宗教活动供献比个人家庭供献要丰厚。据介绍,经济回报在10元以下的施主基本都为卓仓地区的农村居民,共计45次(占总次数的65%),获得经济收入260元,约占全部收入的13%。而经济回报在50元以上的施主多为居住在城市的卓仓藏人,虽只有13次(占18%),却获得收入1430元,占总收入的73%。需要指出的是,普通村民虽然供献现金较少,但是,他们会布施面粉、食油、馒头、油饼等主食,这些回报并未反映在两份记录中。总体来说,僧人们的经济收入结构大体是:从村民那里得到食品,从城市居民那里获得货币。
两份记录反映,不同家庭为僧人的宗教服务支付的经济报酬在量上具有很大差异。1998年最少一次只得到0.6元,最高的达到140元,相差233倍。2005年最少的只有1元(共计5次),最多的达到400元,相差400倍。这说明人们是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和意愿布施僧人,而不是一味地攀比追高。对于这种收入上的差异有可能造成僧人们选择服务对象的问题,僧人们回答说:外出念经是轮流排序的,轮到谁就必须去,不许借故推辞,这是寺里的制度。另外,佛法中讲,越是到贫穷的人家念经,其功德越是显著。如果邀请人极其贫困甚至不能供养僧人吃饭,僧人必须自带干粮前去颂经,这样的颂经活动对于积累功德更具意义。僧人的人身目的就是积德行善,最终得到解脱,因此,为了获得经济回报而发生矛盾的事情还从来没有发生过。由此可知,寺院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不仅积累了从制度上干预僧人们可能出现“嫌贫爱富”问题的经验,而且从教义思想上鼓励为最贫困的人群服务。
与多数藏区寺院僧人生活上主要依靠家庭供养的情况不同,卓仓寺僧人已经实现自养。根据敏卓的记录可以推算该寺僧人每年的货币收入在2000元左右,加上他们所获得的食品供献,生活已完全自给,不需要家里资助。丹巴说他自己一人生活,一年用在生活上的现金支出约为1100元左右,主要包括购买2吨煤做燃料花500元,购买蔬菜和肉等副食花600元左右。而敏卓与自己的上师生活在一起,由于上师在当地威望较高,因此,每年得到的供献很多,除了偶尔买些蔬菜之外,几乎不用在食物方面花钱。特别是每年秋天收获新粮的季节、冬天当地人屠宰冬肉的时候,周围村子许多人都送来花卷、烙饼、以及猪肉、灌肠等,因为有许多剩余,他们不得不购置冰柜以储存这些食品。笔者在杰勒囊调查时,村民华桑(男,65岁)也反映,他的儿子到寺院当僧人后,开始2年需要家里送食品,后来就不用了。
调查发现,与僧人个体较为宽裕的收入相比,寺院的集体收入却非常微薄,寺院本身没有产业,也不经营商业贸易。寺院每年的捐款(主要是功德箱)收入大约5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寺院燃供灯用的酥油。
总体来说,该寺僧人宗教活动的频率较高,以敏卓为例每年要参加至少60-70次左右的佛事活动,有时候一次佛事活动需要2-3天,以此计算,僧人们的日程安排是相当紧张的。当笔者与僧人们讨论僧人自养、农禅并重的话题时,他们认为僧人们经常奔波于城市乡村之间,从事各种宗教服务活动,很少有时间从事其他的经济活动。这就让我们想起一个老话题,即寺院和社区的关系问题、供养僧人是否会加重百姓经济负担的问题。我们看到在卓仓藏人中僧人集团和村民社会的关系呈现出良性态势,村民的经济负担处在较低的水平,其关键是根据当地社会的需求水平,自然地形成了一个规模适当的僧人群体。供求平衡则各得所需。各部落、社区因为文化传统的差异决定其宗教需求水平也存在差异,因此,达到这种平衡的指数也是不同的。
原载《安多研究》第四辑,民族出版社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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