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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新时代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的新局面

胡国喜 发布时间:2019-02-25 17:39:00 中国西藏网

  统战工作做的是党外人士的工作,重点是其中的代表人士。社会主义学院是统一战线的教培主阵地,负责统一战线成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重点是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培训工作。《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总结了社会主义学院长期以来的办学经验,科学擘画了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教育培训的新蓝图,集中体现了党中央对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为做好新时代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提供了根本保证。

  一是指明了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方向。《条例》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在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也凸显出了在社会主义学院的培训工作中,牢牢坚持和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是重中之重。针对社会主义学院的教育培训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明确指出“社院姓社”。《条例》在此基础上更加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学院培训目标之一就是确保统一战线各领域代表人士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爱国主义精神,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了解和熟悉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增强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能力。这就进一步明确了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的根本政治方向和政治目标。党外代表人士是指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作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士,其标准是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党外代表人士标准是政治性、专业性、群众性的有机统一。政治标准是根本标准、政治方向是根本方向、政治能力是根本能力。在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的教育培训工作中,坚持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首要之举,就是牢牢把握和坚持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有效引导广大党外代表人士牢牢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明确了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对象。当前,党外代表人士主要包括七支队伍,即民主党派代表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大体涵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党外人士,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县处级(或相当于)以上的党外干部,民主党派各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工商联各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外人士,在有关社会团体担任一定职务并发生较大作用的党外人士。因此,把这些党外代表人士纳入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教育培训工作的大局中来,是新时代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这次《条例》在第三章中明确规定了社会主义学院的班次有主体班次和委托班次两大类,包括进修班、培训班、基层宗教界人士培训班、专题研讨班、国情研修班、统战干部培训班、社会主义学院师资培训班以及其它需要新设立的班次。这不仅明确了社会主义学院的教育培训对象,而且扩展了社会主义学院的教育培训范围,把各个领域的党外代表人士纳入教育培训范围,从而为新时代统战工作画出同心圆夯实了思想基础。

  三是丰富了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内容。《条例》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学院教学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等。这是对社会主义学院长期以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教学内容的科学总结和总体规划,丰富了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的教育培训内容。同时,《条例》还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学院应当根据形势和任务发展要求,不断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优化以政治共识教育为核心、以文化认同教育为基础、以能力素质培养为重点的教学布局。这是立足于新时代党外人士新的思想状况和能力状况所优化的科学布局。政治共识教育,事关党外代表人士能否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事关新时代统一战线建立的思想基础是否巩固的根本问题;文化认同教育,事关新时代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养的理论深度和思想坚度问题,事关广大党外代表人士能否真正从思想深处夯实文化认同根基、构筑坚不可摧的思想防线;能力素质培养,事关新时代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的能力水平,事关新时代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效能彰显。在针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教学布局和教学内容方面,中央社院不断深化教学内容改革,不断重塑和再造教学布局和内容,相继推出了“十个讲清楚”、“五史合一”、核心课程等重大教改项目,在实践教学中获得了广大学员的高度认可和一致肯定,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新时代党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培训工作树立了标杆。

  四是创新了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方法。《条例》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学院应当加强教学方式方法研究,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方法,积极开展实践教学和网络培训;社会主义学院应当充分利用党委统战部门、统一战线各领域以及社会资源开展教学。既对社会主义学院长期以来教学方式的精辟总结,也对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方式方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样的教学内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收到的教学成效是不一样的。科学的教学方式方法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功能,特别对以政治培训为主的社会主义学院而言,教学方法的科学性更具有重要意义。在社会主义学院的培训工作中,有一个十分明显的特点,就是社会主义学院的学员大多是社会各行业各条战线中的专家和精英,不少代表人士还是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的领衔专家和权威学者,这是统一战线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特点所决定的。因此,社会主义学院历来就提倡学员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的互动式教学培训,既能充分发挥教员的政治领航作用,又能有效调动广大学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使教育培训的成效最大化。以中央社院为例,在教学改革实践中,统战理论教研部针对以往小组讨论过程中学员积极性不高、讨论不深入、互动不起来的问题,在引入结构化研讨的同时,又根据统一战线领域培训的自身特点和规律,设计开发出了“三自式”研讨的小组讨论模式,即学员在老师的引导下,着重针对统战领域中的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进行互动式讨论,直面学员自身存在的思想困惑,通过讨论来深入剖析这些思想困惑背后的原因,并由学员自己来提出在实践中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的相应对策。“三自式”研讨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坚持学员学习的主体地位,无论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还是解决问题,均由学员在互动式讨论中形成一致性的共识,这不仅是合作共事、凝聚共识的生动实践,也是新时代提高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质量的有效探索。

  五是健全了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机制。《条例》对社会主义学院的设置和领导体制作了明确规定,为加强新时代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提供了体制保障。从纵向上看,《条例》规定了上级社会主义学院对下级社会主义学院进行业务指导;从横向上看,《条例》明确规定了地方社会主义学院是本级党委直属事业单位,由本级党委统战部门指导和管理,明晰了管理地方社院的责任主体。在涉及社院培训机制的规定中,《条例》当中有两条现实针对性非常强的条文,一条是规定地方党委要制定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社会主义学院教育培训政策,把教育培训和安排使用结合起来;另一条是规定地方党委要制定和落实党外代表人士及统战干部参加社会主义学院培训的规划和计划。毋庸讳言的是,在社院系统的教育培训中,长期以来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欠缺长期规划,导致培训存在随意性和两极分化问题,即一些党外人士反映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过少,而另一些党外人士则提出培训存在着严重的重复性问题,经常是刚参加完社院的培训,又去参加民主党派举办的培训以及统战部举办的各种专题培训班等,培训内容大同小异,存在严重的培训资源浪费现象;二是培训与选拔任用脱节,与中共党员参加党校培训最大不同的是,党外人士特别是党外干部的培训主要是由统战部协调、管理和组织,尚未列入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中,造成了党外代表人士培训与使用的脱节,教育培训无法成为党外代表人士选拔任用的硬杠杠,导致了教育培训的严肃性不够以及受训的党外人士积极性不高,影响了教育培训的成效。因此,《条例》从长期规划和育用结合的角度,以制度设计的方式化解了党外人士教育培训中长期存在的难题,必将进一步推动新时代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开创新时代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工作的新局面。(作者:胡国喜,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理论教研部讲师)

(责编: 陈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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