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磊:接续奋斗,实现小康梦想
党的十六大是我们党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
“小康”的概念最早出现在《诗经·大雅·民劳》:“民亦劳止,汔可小康。”在历朝历代的文献中,对其有不少的描述,含义也多有变迁,但可以确定的是,“小康”一词自诞生时起就反映了长期处于贫困状态的中国百姓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首先用“小康”来诠释中国式现代化。在党的领导下,我们一茬接着一茬干,一棒接着一棒跑,取得了显著成绩。老百姓的“挨饿”问题、温饱问题、基本小康问题、总体小康问题相继被解决。
2002年,党的十六大正式宣布:“经过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第二步目标,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但是,这个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党的十六大深刻分析了我们党和国家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明确提出要紧紧抓住本世纪头二十年这一重要战略机遇期,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并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提出了全面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符合我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符合人民的愿望。明确提出这个目标,对凝聚人心、鼓舞斗志,加快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是一个既具有时代精神,又具有中国特色的目标;是既实事求是、切实可行,又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目标。在这一目标的引领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同时,党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目标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2012年,党的十八大认真总结了过去五年以及十六大以来十年发展的成就和经验,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作了进一步的调整,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在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分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提出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要坚持不懈地作出努力,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如期实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前行、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我国不仅经济总量已稳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且体量越来越大。“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在综合国力不断提升的同时,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小康梦想正在变为现实。
(作者:韦磊,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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