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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形成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格局

周仲高 发布时间:2022-03-07 08:36:00 南方日报

  人口老龄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体现,也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党中央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在“十四五”规划中作了专门部署。日前,国务院发布《“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明确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构建和完善兜底性、普惠型、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由此,“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制度框架将基本建立,推动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格局初步形成。

  广东是全国第一人口大省,广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全省60岁及以上人口1556.5万人,占12.3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081.3万人,占8.58%。可见,广东人口发展已迈入快速老龄化轨道。科学认识人口老龄化趋势,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促进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当前我省人口发展战略中重大问题之一。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需要科学认识人口老龄化的基本省情。与全国人口老龄化特征相比较,广东人口老龄化既有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进程快,少子化、家庭规模小型化日趋明显等共性特征,也存在显著的个性特征。概括来看,主要有三:一是人口老龄化进程的波动性。由于外省流入人口的年龄结构相对年轻,使得广东常住人口老龄化进程较全国缓慢,但又由于人口流动具有波动性,从而导致广东人口老龄化进程波动性较强,存在不稳定性。二是人口老龄化要素的叠加性。受人口预期寿命延长、人口周期性变动规律及人口城镇化推进等因素影响,广东人口老龄化具有人口高龄化、家庭核心化以及老年空巢化等要素叠加的特征。当前,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即将进入中高龄,传统家庭养老功能持续弱化,空巢、留守、独居、失能等老年人家庭数量大幅增加,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日趋旺盛,高龄失能长期照护刚性需求不断增大。三是人口老龄化分布的差异性。在区域、城乡发展差异及人口城镇化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广东人口老龄化的空间分布差异仍较明显,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与人口老龄化程度倒挂现象仍未改观。即越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人口老龄化程度越高;农村地区人口老龄化程度普遍高于城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珠江三角洲地区。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需要从理论上科学认识老年社会。学界对人口老龄化的认识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把老龄问题的研究界定为发展问题和人道主义问题,研究的重点还是老年人本身;第二阶段是把老龄问题界定为结构性问题,即人口老龄化表现为人口结构性缺陷:第三阶段是把老龄问题放置于人类社会、把人口老龄化与人类文明进步关联。

  当前,科学认识人口老龄化问题,需要逐步形成以下认识:一是老年社会常态化。人口老龄化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现代化社会多数是老年社会。按照现代人口发展规律,步入现代化社会的国家或地区,其人口年龄结构也在走向老龄化,而且这种趋势难以逆转。因此,要充分认识并适应老年社会,要按老年社会的运行规律与逻辑来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若以正常的心态接受老年社会,老年社会就不会被过度地看成是一种“社会危机”,老年社会将是我们必须经历的一个发展阶段。二是老年人参与普遍化。在个体层面,人口老龄化问题应对的关键在于老年人怎样适应,无论是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还是成功老龄化,其核心要义就是要让老年人以健康的身心状态,按正常的社会一分子积极参与社会生产活动,不要把老年人孤立起来,不以年龄作为界定老年人社会参与能力的标签。老年人参与普遍化,重在社会要留下足够的发展空间,让老年人可以自主参与社会生产生活,按照正常化、常态化的计划安排,充分尊重老年人的自主选择权,确保老年人能够享有同样的社会生活。三是代际共享规范化。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解决离不开代际之间利益共享。要在发扬传统养老孝道文化基础上,促进老年法律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体系的立法工作,保障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有法可依,促进老龄社会治理法治化。

  总之,人口老龄化是一个动态的复杂性问题,理论认识需有全局视野,应对方案要有多元储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以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体系为重点,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才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责编: 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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