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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竞争政策基础作用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王晓晔 发布时间:2023-02-07 08:56:00 深圳特区报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些顶层设计强调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战略意义、目标和路径。2020年9月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明确提出,“加快完善国内统一大市场,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循环,塑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强化竞争政策的作用。”2022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再次明确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提出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是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性堵点,强调要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的转变。

  一、统一大市场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首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市场经济的特点就是企业自由定价、自由投资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号角,国家开始重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并强调建立全国性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经过40多年的体制改革,我国的经济已经处于全球领先地位,稳居第二大经济体,国内市场的资本、劳动力、技术、数据等各种生产要素的规模在迅速扩大。但是,因为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国内市场的地域分割和地方保护仍然比较严重,其结果是国内市场的竞争不充分,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比较滞后,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在全国范围促进公平竞争,深化产业分工,推动国内市场由大到强的转变。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也是我国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性支撑。我国一贯致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但近年来在新冠疫情、俄乌冲突以及某些地缘政治摩擦不断加剧的背景下,我国出口增速放缓,经济上面临着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其中最重要的是供求不能有效对接,由此更加凸显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迫切性。这即是说,建设统一大市场是我国当前情势下的顺势而为,因为扩大内需和“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有助于我国减少出口依赖,有利于国家经济安全和经济发展。当然,统一大市场不仅是国内大循环的基础支撑,而且也是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因为只有畅通国内经济大循环,我国才能更好地利用全球市场资源,实现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良性互动,更好地开拓、发展和扩大我国的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

  二、反垄断法为建设统一大市场保驾护航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任务主要是扩大国内市场的规模、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促进产业升级、提升产业链的国际影响力。但是,完成这些任务需要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律制度支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毫无疑问需要一个稳定、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这一方面表现在市场的开放性上,因为没有开放的市场就不可能有统一的大市场;另一方面表现为市场的可竞争性,因为没有公平和自由的竞争,市场不可能具有活力。

  鉴于反垄断法的目的是保护公平和自由竞争,反对限制竞争,反垄断法在我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中毫无疑问起着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反垄断法不仅反对企业的限制竞争,包括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过大规模的经营者集中,而且还反对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包括(1)强制交易;(2)妨碍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通;(3)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投标活动;(4)限制外地资本流入本地市场;(4)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禁止的限制竞争行为;(5)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反垄断法修订后还明确行政机关不得通过与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对其他经营者实行不平等待遇,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法还引进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定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鉴于公平竞争审查成为行政机关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规章制度必须进行的法律程序,这就进一步将政府的行政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从而有助于进一步开放市场和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

  三、构建统一大市场要切实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

  反垄断法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其作用具有局限性。这是因为我国当前仍处于经济体制完善过程中,旧体制下的行政性限制竞争仍然比较严重,尤其表现在政府对企业的差别待遇和地区之间的市场分割上。企业间差别待遇主要表现在企业的所有制方面。即一方面,国有企业仍然存在各种各样的行政隶属关系,这会严重影响它们的经营自主权;另一方面,民营经济在市场准入、资质审查、经营活动等很多方面仍然存在制度性障碍,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调的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还没有很好地落在实处。地区之间的市场分割主要表现为我国迄今仍然按照行政区划组织和管理经济,地方保护主义仍然是各地区之间市场分割的主要症结。例如,武汉的出租车是富康或雪铁龙,上海的出租车是大众,广州的出租车是广汽。各地方政府出台的新能源车补贴制度也大多存在地方保护。

  鉴于市场有效竞争至少需要两个前提条件,一是独立的市场主体,二是保护公平和自由竞争的规则。因此只有当政府的经济政策仅在宏观上发生作用,即既不偏爱某些企业而排斥其他企业,也不偏爱某些地区而排斥其他地区,我国才能真正建立全国统一的大市场。另一方面,不管过去、现在还是在将来,与企业的限制竞争相比,政府的限制竞争不仅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要大得多,而且纠正的难度也很大。例如,地方官员的提拔和晋升如果与其所在地的GDP有着密切联系,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地方官员完全消除地方保护就不具有很大的现实性。简言之,考虑到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是打通制约国内经济大循环的关键性堵点,反垄断法虽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打通这些堵点不是一部反垄断法能够奏效的。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反垄断法作为一部标志我国经济体制性质和我国资源配置基本方式的重要法律制度,它反对行政垄断和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的规定应当得到认真贯彻和执行。为了切实打通国内经济大循环的堵点,我们还需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竞争政策基础作用,进一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即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作者系深圳大学特聘教授)

(责编: 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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