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尚希:促就业不能走老路
经济社会深层结构性问题日渐凸显带来的就业压力,难以随着人口规模的下降而缓解,就业面临“四难”:青年就业难、稳住劳动参与率难、就业政策创新难和政策协同配合难。保就业面临新风险,促就业不能走老路,应顺应数字化大趋势,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带动就业的杠杆效应。
作为未来经济的主体形态,数字经济展现出显著的引领作用,在就业方面更是如此。随着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其创造的新就业岗位占比近3成,产生的新职业中多数与数字化密切相关,在第三产业中,数字经济带来的岗位占到6成。数字化在颠覆经济的组织方式,也在衍生新的就业形态,甚至改变了就业的定义。面对数字革命带来的就业革命,急需突破传统的就业认知框架,加快就业促进政策的创新。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来吸纳青年就业
在传统观念中,就业就是找一份工作,有单位、有岗位,否则就不算就业。其实,就业的本质是获取收入,单位和岗位仅仅是方式和路径。数字化改变了传统工业经济下的就业形态,提供了大量非单位、非岗位的,却能获取收入的机会,如直播带货、跑快递送外卖、当网约车司机、开网店、远程服务、设计和咨询等。这与依赖于就业场所才能获得收入的传统就业根本不同,各行各业的各种大小不一的数字平台提供了获取收入的各种机会。可以说,数字平台经济所形成的新型就业“生态系统”既是青年当下就业选择的过渡地带和未来主体形态,也是青年人才自雇创业的“孵化地”。经济组织平台化,是数字经济的基本趋势,顺应这个趋势,就可以为更多的劳动者带来更多的赚钱机会。发展数字经济,体现为各种面向企业、消费者的数字平台企业的涌现,对就业的带动作用远远超出传统的工商企业。应鼓励、支持和拓展平台就业,以电商、网约车、物流配送、在线教育、信息服务和数字场景设计等作为吸纳青年就业的主要方式。各类短期的就业促进政策(如政府购买岗位、高校扩招、补贴存量企业稳岗等)难以作为长期政策使用,应以加快经济的全面数字化转型来促进就业。
借助数字经济的包容性提升劳动参与率
劳动参与率在发达国家都出现缓慢下降的趋势,我国劳动参与率从2012年70.82%已下降至2021年68.06%(女性仅为61.61%),但数字经济为逆转这种趋势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遇。以工业经济为基础的就业存在各种“门槛”,如要有就业场所,有单位接收和工作岗位,而各种数字平台带来的就业机会却打破了这种门槛,从雇佣关系变成了劳务合作,或者“网上摆摊”创业创新,自我雇佣,只要敢想敢干,就可以通过各种数字平台找到赚钱的机会。应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对特殊困难群体更为友好的特点,利用平台经济提升女性、长期失业者、残疾人等返回劳动力市场的比例。同时,依托平台大力开发时间灵活、自由选择、无需固定场所的各种获取收入的机会,赋予劳动者更多的自主就业创业的自主权,降低劳动力市场门槛,提高就业创业的包容性。
提升数字素养,提高数字能力
在数字化时代,机器人将会加速替代重复性劳动、非创造性劳动,无人车间、无人商店将会不断增多,但管理维护机器人、以虚控实等新职业也不断增多。具备数字素养和数字能力,已经成为数字经济就业的基本要求。人力资本竞争力的关键,已经从传统的手艺拓展到数字技能。当前,我国互联网的覆盖率较高,手机、电脑等智能设备的使用越来越广,但专业的教育、培训滞后。应加快发展数字教育,提高劳动者的数字知识、数字技能,降低获得数字知识和技能的门槛。特别要注重缩小不同行业、不同代际劳动者数字知识与技能的差距,防范“数字鸿沟”带来新的就业排斥。
(作者为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完善生育支持政策 推动实现女职工平等就业
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固然重要,但探讨如何在鼓励生育背景下保障女职工平等就业权,更加不容忽视。 [详细] -
加强平台从业者权益保障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同时提出,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详细] -
就业发展呈现新特点新形势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和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之策。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