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金融服务“三农”能力和水平
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农业强国,这是我们党着眼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的战略部署。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离不开金融支持。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为以金融支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金融服务“三农”能力和水平,以金融高质量发展支持农业强国建设。
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围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建立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有利于增强金融服务能力,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多渠道推动涉农企业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促进涉农企业利用多种方式融资。丰富农产品期货品种,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风险分散功能。完善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鼓励金融机构依法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
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要鼓励金融机构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因地制宜推出惠农利民金融产品与服务,提升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水平。针对乡村产业链特点及小农户资金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对粮食烘干、设施农业生产、农产品产地冷藏、冷链物流设施、畜禽规模化养殖和屠宰加工等领域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优化普惠金融服务点布局,加强对偏远农村、山区等的金融服务,建设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开展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量身定制乡村建设金融产品,稳妥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
增强政策举措协调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协同配合,增强政策举措的灵活性、协调性、配套性,努力取得最大政策效应。”增强政策举措协调性,推动各项支持“三农”工作的金融政策同向发力,对于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具有重要意义。要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完善涉农金融机构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强化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实施最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加大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的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评价体系,支持市县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营造金融放心进入农村的良好生态环境。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中国西部经济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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