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高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能力,着力增强规则制定能力、议程设置能力、舆论宣传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我国在全球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作出更大贡献。当前,随着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秩序变革加速推进,社会组织在全球治理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深度参与人权、公共卫生、气候变化等领域的规则制定、议程设置等事务。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的“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能力,需要发挥好我国社会组织的作用,推动社会组织有序参与全球治理,让世界听到更多中国声音,助力提升我国国际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
提高参与水平。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国际上,一些社会组织经常发表专业意见、参与规则制定,是全球治理的重要参与者。我国一些社会组织在人权、发展等全球治理议题上的作用日益凸显,拓展了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广度和深度。比如,中国人权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享有特别咨商地位,为全球人权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适应全球治理新形势,应进一步提高我国社会组织参与全球治理的水平,加强与国际组织、各国社会组织的交流对话合作,更好传播中国声音、贡献中国方案,推动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促进不同文明交流互鉴。
丰富活动形式。当前,随着国际力量对比变化和全球性挑战增多,加强全球治理、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已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社会组织对全球治理的参与更加直接、广泛、频繁,并产生深刻影响,成为加强全球治理的重要力量。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需要鼓励我国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提高有序参与全球治理的主动性。例如,参加国际交流活动,在相关国际论坛、国际会议上积极主动发声;加强与国外有关社会组织的交流合作,搭建民间外交平台,打造伙伴关系网络;依照有关双边、多边协议和法律规定,在境外开展公益民生、人道援助等项目和活动,造福世界各国人民;等等。通过不断丰富我国社会组织参与全球治理的方式,有效扩大我国社会组织的国际影响力,为破解全球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作出贡献。
加强自身建设。当今世界正在经历深刻而宏阔的时代之变,但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没有变,国际社会同舟共济、合作共赢的历史使命也没有变。顺应时代潮流,回应人民呼声,展现责任担当,社会组织可以成为各国人民增进了解、深化友谊、加强合作、促进协调的重要平台。要支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能力,推动社会组织在促进民心相通、建设性参与全球治理上发挥积极作用。社会组织应加强对国际化人才的吸引和培养,为参与各层次、各领域国际交流交往提供坚强人才支撑;拓宽募资渠道,提高运行资金筹措能力,夯实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加强与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实现学术研究和工作实践双向互动,提升知识素养和专业水准,更好服务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作者单位:北京外国语大学北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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