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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800万元建设扶持资金!西藏出台的这个办法你一定要看

发布时间:2018-10-29 10:05:00来源: 西藏日报微信公众号

  为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规范西藏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管理,根据人力资源部相关文件精神,西藏人社厅和财政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自治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入驻项目孵化

  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办法》所称的自治区级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创业孵化基地”)是指经自治区人社厅和财政厅认定,主要培育初始或初创企业,为孵化对象提供经营场地、创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评估、跟踪管理等专业的综合创业服务平台。

  创业孵化基地的主要功能包括: 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服务;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政策和信息咨询及事务代理服务;协助入驻企业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和银行开户等相关开业手续;提供项目推介、投融资洽谈、项目评估等服务;协助落实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建立孵化企业跟踪服务档案,实施动态管理;提供统一的财务管理、保安、保洁等后勤服务等。

  《办法》所规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分为商贸型和生产加工型基地。其中,商贸型包括校园类、楼宇类、店铺类等,场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容纳30户以上在孵企业,吸纳就业100人以上。生产加工型包括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等,场地使用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容纳30户以上在孵企业,吸纳就业200人以上。

  那么,按照上述规定,创业孵化基地应具备哪些条件呢?《办法》规定,创业孵化基地的运营或建设单位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创业孵化基地场地使用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孵化场所利用率不低于90%;有相应的道路、停车、供电、供水、通讯、网络等基础配套设施,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等基本条件;有5名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创业导师;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相应创业就业政策扶持,设有为入驻孵化实体的创业资助、经营场地费用和水电暖费用补贴或减免等项目以及扶持期限。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项目孵化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含三年)。

  认定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

  将给予运行管理费用补贴

  创业孵化基地可以为入驻项目提供“一条龙”创业服务,那政府对创业孵化基地有哪些扶持呢?

  《办法》规定,对认定为自治区级的创业孵化基地,根据入驻企业户数、创业孵化成功率、促进就业人数等内容,将给予运行管理费用补贴和一次性建设扶持资金,所需资金从自治区就业创业扶持基金中列支。

  其中,入驻孵化企业40户及以上、60户以下(其中西藏籍人员创业不少于20户),建设年度吸纳就业100人(其中西藏户籍人员就业60人)以上的,将给予建设方总投入经费补贴,但总金额不超过40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扶持资金;入驻孵化企业60户及以上、80户以下(其中西藏籍人员创业不少于30户),建设年度吸纳就业150人(其中西藏户籍人员就业90人)以上,将给予建设方总投入经费补贴,但总金额不超过60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扶持资金;入驻孵化企业80户及以上(其中西藏籍人员创业不少于40户),建设年度吸纳就业200人(其中西藏户籍人员就业120人)以上,将给予建设方总投入经费补贴,但总金额不超过80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扶持资金。

  就运行管理费用补贴而言,当年在孵企业40户及以上、60户以下(其中西藏籍人员创业不少于20户),就业人数100人(其中西藏户籍人员就业60人)以上,将给予当年度100万元的年度运行管理费用补贴;当年在孵企业60户及以上、80户以下(其中西藏籍人员创业不少于30户),就业人数150人(其中西藏户籍人员就业90人)以上,给予当年度150万元的年度运行管理费用补贴;当年在孵化企业80户及以上(其中西藏籍人员创业不少于40户),就业人数200人(其中西藏户籍人员就业120人)以上,给予当年度200万元的年度运行管理费用补贴。最长补贴年限不超过5年。

  创业孵化基地申请一次性建设扶持资金的,经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备案并良好运行6个月以上,由建设单位向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申报。申请运行管理费用补贴,由建设单位于第二年度3月31日前向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申报上一年度运行管理费用补贴。被评为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单位,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将给予一次性80万元的奖励。

  同时,创业孵化基地出现违规违法经营,造成恶劣影响;创业孵化基地被孵化对象投诉三次,经查实后拒不整改;不能按照书面创业孵化协议为孵化对象提供服务;创业孵化基地有骗取、套取国家、自治区扶持资金的违规、违法行为;孵化成功率低于50%等情况之一的,认定部门将取消其自治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资格。

(责编: 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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